伴随着西方德性伦理学的复兴,德性问题已成为当代西方伦理学界乃至世界伦理学界的热门话题。《德性论》(修订本·全2卷)在认真研读西方有关德性问题的伦理学原著以及相关的心理学、社会学成果的基础上,立足当代人类品质的现实,提出建立伦理学的德性论,使其作为与伦理学的价值论、德情论和正当论相对应的一个主干分支学科。在此基础上,本书对德性的含义及其与恶性、人性、幸福、智慧、认识、情感、意志、实践、环境、教育的关系等有关德性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讨论和阐释,对一系列德性重大问题提出了独到见解,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本书于2011年由人民出版社初版,2015年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同年获中国伦理学会第二届学术成果奖一等奖。2017年获第七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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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性论(修订本·全2卷)
江畅 著
2024年12月出版 / 定价238.00元
ISBN 978-7-5228-3548-8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德性论与伦理学
自古以来,哲学家对德性问题研究很多,最有影响的当数德性伦理学学派。我们不赞同德性伦理学家把伦理学理解为德性伦理学,也不赞同其他哲学家只是将德性问题作为伦理学的一个从属性问题。我们主张德性问题是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研究领域,伦理学要对德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关于德性问题的系统研究应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德性论。德性论与价值论、情感论、规范论(道义论)一起构成伦理学的四个内在分支。笔者在2022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伦理学原理》中将伦理学的内在分支调整为价值论、德情论、德性论、正当论和智慧论。
建立德性论的必要性
建立伦理学的德性论,理由是足够充分的。
首先,德性是人生中极其重要的问题。人在世界上生活面临人生问题。人生问题很多。不同学科从不同维度、不同层面研究不同的人生问题。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人生问题可以从总体上划分为三大类,即人的目的问题、人的品质问题和人的活动问题。这三个问题都是人生的重要问题。人的目的问题涉及的是人活在世界上为了什么。一般来说,人活在世界上是为了获得幸福。幸福是一种总体性的终极价值,它是由一系列价值构成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人活在世界上是为了实现价值。价值需要通过认识、情感、意志、行为等一系列活动才能获得。人的活动怎样才能有效地获得价值?人获得价值,除活动本身之外,主要取决于人自身的四个方面,即观念、知识、能力、品质。观念涉及的是活动的方向,知识、能力涉及的是活动完成的可能性,品质涉及的是这种可能性能否正当地变成现实。正确的观念是个人活动完成的前提条件,必要的知识、能力是个人活动完成的可能条件,道德的品质(即德性)是个人活动完成的保障条件。德性品质体现正确观念,尤其是正确道德观念的要求,没有体现正确道德观念的德性品质这种保障条件,知识再丰富、能力再强也不能正当地达到活动的目的。以正确观念为前提,以德性作为人活动的保障,那么,人的活动就有正确的方向,又有正当的方式,人的知识、能力就能朝着活动的正确方向正当地变为现实。一种品质能称为德性的,是它正当地实现正确人生目的的稳定倾向性和习惯性,是它稳定成形的正确人生态度和养成习惯的正当活动方式。因此,是否具有德性的品质,关系到人生的目的是否正确,关系到这种正确的人生目的能否顺利实现,因而也直接关系到个人的人格是否完善,人生是否幸福。德性是个人幸福之基。约翰·刻克斯(John Kekes)指出:“过好生活需要两类德性:完善地指导自然的、正常的人的倾向的德性和指导其他德性发展的德性。前者,即第一层次的德性,属于我们品质的立法力量;而后者,即第二层次的德性,属于它的司法力量。前者根据某种生活和品行应当是什么的观念促使行为,后者促使对指导这些行为的观念进行考察。”刻克斯的话深刻揭示了德性与好生活即幸福生活的密切关系。
其次,德性是人类社会幸福之基。乍看起来,德性问题是一个个人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一般说来,德性总是个人的德性,德性如何所直接涉及的是个人幸福与否。但是,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组成社会的个人的德性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会不会有普遍幸福。人总是具有品质的,不具有德性品质,往往会具有恶性品质。恶性品质意味着对不正确人生目的的稳定倾向性和习惯性,意味着稳定成形的不正确人生态度和养成习惯的不良活动方式。如果人们普遍具有这种恶性品质,社会不可能是幸福美好的,相反可能是一种“人对人是狼”的战争状态。德性是幸福所必需的品质,个人不具有德性,个人就不可能有幸福;社会成员不普遍具有这种品质,社会就不会有普遍幸福。事实上,如果我们从广义上理解德性,那么不仅个人有德性问题,人类生活的共同体特别是国家也有德性问题。柏拉图就将公正看作国家的首要德性。就当代社会而言,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正等都被看作社会的德性。这种意义上的德性更是社会稳定、和谐的保障。因此,德性问题是人类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德性是社会幸福美好的基础,缺乏德性的社会是可怕的,至少不是美好的。这即古人说的“德,国家之基也”。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在《依赖的理性动物:人类为什么需要德性》一书中充分论证了德性对于人类生存的必要性。他认为,我们人类对于许多种类的痛苦都是脆弱的,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时地由于某种疾病而遭受痛苦。当我们面对身体疾病和伤害、不充分的营养、精神的缺陷和烦闷以及他人的攻击和轻视时,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生存,更不用说我们的繁荣,都得借助别人的力量。我们生存的保护和维系对他人的依赖,在儿童时期和年老时期最为明显。他指出,现代道德哲学特别强调个人的自主性,强调做独立选择的能力,但也必须承认人的脆弱性和痛苦以及随之而来的依赖性在道德上的重要性。这一切都要求人类必须有德性。他力图证明:“依赖的理性主体的德性,需要有为其充分运用而由我所称的得到承认的依赖性这种德性与之相伴随,而且理解这一点的失败会遮蔽理性主体的某些特征。”
再次,德性是当代社会的重要问题。尽管德性问题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社会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但自近代以来德性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被忽视、被边缘化。人类社会倡导个人自由,为了个人自由得以实现,建立了日益完善的法律制度。自由化和法治化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格局。人们普遍认为有了充分自由和完善法制,人类社会就会进入理想的美好状态。然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虽然人类有了普遍的充分的个人自由和完善的社会法制,但并没有真正进入理想的美好状态。在自由和法治的现代社会,仍存在着犯罪、恐怖、敌对、战争、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不可再生资源迅速消耗;许多人变得越来越贪得无厌和冷漠无情;社会和自然环境恶化与个人贪婪之心恶性膨胀交互作用,使个人生活得沉重和痛苦。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人忽视内在的良好品质,只讲强力,不讲德性。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人一旦趋于完善就是最优良的动物,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公正就会堕落成最恶劣的动物。不公正被武装起来就会造成更大的危险,人生来便装备有武器,这就是智能和德性,人们为达到最邪恶的目的有可能使用这些武器。所以一旦他毫无德性,他就会成为最邪恶残暴的动物,就会充满无尽的淫欲和贪婪。德性问题与许多其他社会问题不同,它不是显性的、外在的,而是隐性的、内在的,因而这一问题尽管已经十分严重,但直到今天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人们都觉得我们生活的世界问题严重,但并不都能意识到问题的症结之一在于我们自己缺乏应有的德性,忽视应有的德性修养。因此,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尤其是使这方面的理论成果渗透到现实生活,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最后,伦理学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回答德性问题。德性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涉及不少学科。例如,心理学把德性作为心理特征进行研究,教育学研究德性的养成问题,政治哲学研究社会的德性问题。但是,这些学科都不是将德性与人生目的、价值特别是幸福联系起来系统研究个人的德性问题,将它作为人生的根本问题和重大问题之一来研究它的实质、要求及其对人生和社会的意义。这个任务只能由作为人生哲学的伦理学来完成。伦理学自古以来一直都在研究这个问题。西方自古希腊开始一直到中世纪,德性问题都占据着伦理学的中心地位。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近代以来西方伦理学的研究重心发生了转移,伦理学家们更多地关注规范问题,而淡忘了德性问题。当然,并不能否认许多伦理学家研究过或涉及德性问题,但他们已经使它成为次要的或从属的问题。与西方不同,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今天,中国历来都重视德性问题。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以前伦理学对德性问题的研究要么将德性问题作为伦理学的中心问题,要么将德性问题作为其从属问题。前者的问题在于突出了德性问题而忽视或贬低了价值问题、情感问题和规范问题,后者则突出了价值问题、情感问题或规范问题而忽视或贬低了德性问题,因而两者都不能很好地从理论上回答德性问题,特别是不能正确处理德性问题与价值问题、情感问题、规范问题的关系。今天看来,只有伦理学才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回答德性问题,而且还必须将德性问题与价值问题、情感问题和规范问题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建立伦理学的德性论专门研究德性问题,使之与价值论、情感论和规范论(或道义论)一起共同回答人生哲学问题。
建立德性论伦理学是研究和回答现实生活中德性问题的需要,也是伦理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从西方伦理学史看,伦理学早期主要关注德性问题,近代以来重点关注价值问题和规范问题,而不重视德性问题,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德性问题才引起部分伦理学家的重视。今天看来,近代以来伦理学重视价值问题和规范问题很有必要,也有很充足的理由,但并不能因此忽视德性问题。因为德性问题是人生的重大问题之一,伦理学绕不过它,绕过了它,伦理学就是不完善的。我们赞同大卫·索罗蒙(David Solomon)的看法,“任何充分的伦理学理论必须包括研究德性的部分”。而且,伦理学不研究德性问题,价值问题、情感问题和规范问题也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以这种有缺陷的伦理学理论指导社会实践和人生,难免偏颇。从研究对象和内容看,虽然德性问题与价值问题、情感问题和规范问题有紧密的关联,但它既不完全是个价值问题,也不完全是个情感问题或规范问题。说它不完全是个价值问题,是因为其中有规范方面的内容,更重要的是还有教育、养成等方面的内容;说它不完全是个情感问题,是因为它是以理智或智慧为基础的,是人格的重要构成要素;说它不完全是个规范问题,是因为其中有很多价值方面的内容,不仅涉及应当怎样,而且涉及怎样更好、怎样最好方面的内容。德性问题的这些内容是价值论、情感论和规范论包含不了的。因此,建立德性论,使德性问题重新回到伦理学的怀抱,对于完善伦理学学科,增强伦理学对社会的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伦理学德性论的主要学术意义在于,可以在伦理学的视野和框架内对德性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而其主要实践意义则在于,为社会和个人的德性培育提供理论依据,从而提高社会的整体德性水平。
以上我们提出了构建德性论的理由。这些理由归结为一条,即“德性也是力量”。德性像知识一样也是力量,甚至比知识更有力量,需要一个学科来研究它。这个学科就是伦理学的德性论。
(节选自本书引言 德性论与伦理学,内容略有修改)
作者简介
江畅,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政治哲学研究中心教授,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名誉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际价值研究学会(ISVI)前会长,中国伦理学会原副会长,中国价值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文化建设与评价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实践哲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江畅文集》(十二卷本)等著作40余部。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三等奖各2项,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第七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优秀成果奖和首届罗国杰伦理学教育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3项。主要研究价值论、伦理学(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精神哲学、中国文化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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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张思莹
编辑:张思莹
审校: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