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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中国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报告(2019)

5月10日,在第三届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开幕上,河南国际数字贸易研究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了《中国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报告(2019)》新书发布会。

2019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勉励“跨境电商朝着‘买全球卖全球’目标迈进”的五周年。全球用户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就可以足不出户买卖全球质优价廉的商品。“买全球”增强了国内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卖全球”进一步扩大了全球人民的发展福祉。

《中国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报告(2019)》围绕我国在“买全球”“卖全球”方面的丰富探索实践,系统复盘了跨境电商试点和综试区创新发展历程,总结了创新发展成果,剖析了“单一窗口”、跨境电商进出口产业链,梳理了35个综试区城市跨境电商发展情况,并选取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物流等典型产业链企业进行了研究。本书将我国在跨境电商领域的鲜活实践转化为理论成果,对实践走在理论前面的跨境电商行业来说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全书由总报告、专题篇、城市篇、实践篇、大事记五部分组成,较为全面地总结了2012年至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试点及综试区发展的基本情况、实践探索历程和主要创新成果为,中国跨境电商创新及产业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被龙永图先生评价为“我国跨境电商理论研究方面的全新成果”。本书聚焦行业重难点,呈现系统性、前沿性、专业性三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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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永图推荐序


本世纪以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席卷全球,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生产柔性化、消费定制化、流通网络化、贸易终端化正逐步成为发展潮流,以中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个人作为贸易主体的跨境电商,正在引发全球经济贸易深刻变革。

从2012年开展跨境电商试点以来,我国就已经开启了互联网时代跨境电商发展规律的探索试验之路,在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建立新型商业模式、提升消费者获得感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跨境电商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市场。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据海关统计,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总额达到1347亿元,同比增长50%。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国际贸易领域极具竞争力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引擎,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贸易强国建设、提升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重要选择。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2018年7月,国家新增22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8年11月,第一届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宣布“中国将进一步降低关税,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模式发展”,这是我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全球贸易和世界经济增长;2018年11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一锤定音”,明确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限额提高、正面清单扩充,这些都表明了我国实施进出口双向均衡发展和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决心;在2019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进一步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这一系列强有力政策将让中国开放大门越开越大,跨境电商也将进入健康、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河南作为1210模式的策源地,在跨境电商业务实践和规则探索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创新的B2B2C监管服务模式,通过监管服务平台解决了政府管理和市场便利的双重难题,是迄今为止高效、低成本的监管服务模式;成立河南国际数字贸易研究院,为河南跨境电商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很高兴看到《中国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报告》的出版,全书系统复盘了跨境电商试点和综试区创新发展历程,总结了创新发展成果,剖析了“单一窗口”、跨境电商进出口产业链,梳理了综试区城市跨境电商发展情况,并选取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物流等典型产业链企业进行了研究。全书聚焦跨境电商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资料翔实、内容丰富,系统性、前沿性、专业性突出,是我国跨境电商理论研究方面的全新成果。

希望更多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加入到跨境电商理论研究队伍中来,将我国在跨境电商领域的鲜活实践转化为理论成果,积极参与到全球贸易新规则的探索之中,为构建全球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体系提出中国版的解决方案。




01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服务试点扩大到37个城市,基本覆盖全国主要城市

报告指出,2012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首批5个试点城市时,明确试点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和城市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委。郑州试点率先上报试点实施方案。2013年4月,海关总署科技司对郑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提出意见,明确试点出口方案(保税备货、集货出口)可行性,对进口方案(保税备货、集货进口)提出“限企业、限品种、限金额、限数量”的“四限”要求,并增加河南电子口岸实现与监管部门、试点企业以及中国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2013年5月,海关总署第一个批复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随后才陆续批准其他4个城市的试点方案。

2018年12月,《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允许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22个新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并明确各试点城市政府为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至此,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扩大到37个城市,基本覆盖全国主要城市。

2019年1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提出“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逐步实现综合保税区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预计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将覆盖到全国综合保税区(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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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监管服务模式的创新取得了巨大成效

报告指出,跨境电商试点首要的创新体现在通关环节的监管服务模式方面,中国首创的1210、9610模式,为外贸进出口打开了新的渠道,尤其是1210模式,成为跨境电商进口的主通道,也是近几年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基础。

监管服务模式的创新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一是海关通过监管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在企业完成登记的前提下,通过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三单”确定交易真实性,让企业为交易背书。二是有效防范质量风险。监管部门要求电商平台上售卖的商品先要做商品备案,备案时需按要求提供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电商平台对销售商品实施防伪溯源管理,从而实现了“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追溯”全流程质量监管溯源信息的监控。三是建立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系统。通过“三单对碰”和实际通关时的身份证验核和清单核放等,由系统自动完成对碰审核,减轻海关人工监管的压力。

01

创新建立关检“三个一”协同服务机制

通过市场倒逼,在保税区内实现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现场共同监管作业。建立企业信息准入、商品准入、账册管理、仓储管理等管理服务机制,优化入区通关、区内管理、出区通关环节,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02

创新建立“三单对碰+清单核放”监管申报机制

通过信息化系统数据平台,与交易平台、物流平台、支付平台及关务申报平台对接,采集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申报清单四种信息,传输给海关等监管部门,确保交易真实性,并实现自动征税;对申报规则进行优化,通过信息数据的采集、集成,实行自动申报,改被动申报为主动征收。

03

创新建立跨境电商综合税

在目前全球多采用万国邮联(UPU)通道征收行邮税的情况下,我国实行跨境零售单一税制。纳税主体为终端消费者;税基为网上零售额、运费和保险费;综合税率为关税税率暂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海关按实际交易征税时,通过平台商家预交税款保证金,商品出区1个月后,监管系统自动扣除税款,实现税收应收尽收。跨境零售单一税制符合市场需求,便利关务操作,大大提升了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

04

创新建立质量安全体系

试点创新建立了企业分类、商品风险分级、企业网站监控、区内查验等多项制度,按照平台企业承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的原则,通过企业预缴质量保证金,建立“提前申报备案、入区集中检查、出区分批核销、质量安全追溯”的质量监管模式,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并实现了商品退换货管理,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03

未来9610/1210出口退税模式将成为主流阳光渠道

未来跨境电商(B2B2C+集结仓+监管仓+海外仓+综服平台)9610/1210模式将成为主流阳光化模式。积极探索试点境内制造企业至其境外分支机构至境外消费者(M2B2C)业务模式、境内外贸企业至其境外分支机构至境外消费者(B2B2C)业务模式,在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模式认定规范、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监管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上升为海关总署监管代码。支持本地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和传统外贸企业从“产品走出去”转向“服务走出去、品牌走出去”,依托海外保税仓积极布局全球供应链,开展跨境电商M2B2C出口和B2B2C出口模式试点,以新渠道抢占新市场。与邮政合作,全力推动打通境外“最后一公里”的发展瓶颈,快速抢占全球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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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跨境电商“两平台”“六体系”等成熟做法面向全国复制推广

“六体系两平台”是跨境电商发展的基础框架。“六体系”包括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提供了涵盖跨境电商全流程、各主体的管理和服务。“两平台”包括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提供了综试区建设的软件和硬件条件。“六体系两平台”实现了政府与市场、部门与地方、线上与线下的有效结合,调动了各参与方的积极性,催生了跨境电商生态圈。

“六体系”主要内容

信息共享体系,将实现企业、服务机构、监管部门等信息互联互通,解决了企业无法通过一次申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的问题。

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小额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智能物流体系,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现有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和运营服务系统等,实现物流运作各环节全程可验可测可控,解决了跨境电商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

电商诚信体系,建立跨境电商诚信记录数据库和诚信评价、诚信监管、负面清单系统,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实现对电商信息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解决了跨境电商商品的假冒伪劣和商家诚信缺失问题。

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商大数据中心和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商统计方法,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解决了跨境电商无法获取准确可靠统计数据的问题。

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控综试区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确保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

“两平台”主要内容

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坚持“一点接入”原则,与商务、海关、税务、工商、检验检疫、邮政、外汇等政府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在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同时,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快递、金融等供应链服务。

线下产业园区平台,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有效承接线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优化配套服务,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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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产融结合促进综试区创新发展

报告指出,综试区需要加大对跨境电商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由于企业多数为轻资产运营公司,缺少可抵押资产,偿债能力差,多数被银行列入限贷、拒贷名单,需要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跨境电商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通过与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合作,有效把控“贷前、贷中、贷后”的风险。

综试区产融结合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即金融机构以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针对产业链的上中下游环节,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须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加大对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物流金融的支持力度,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产业链上的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二是提供产业基金服务。借助基金的形式,对市场销售良好但暂遇资金困难的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加大吸引外来企业落户。三是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建立跨境电商资金周转池,为区内进出口企业业务提供商品定金、应收货款、预付货款、质量保证金、境内外货物运费、出口退税等服务。

当然,为了更好地实现跨境电商产业和金融的融合发展,需要跨境电商大数据服务中心作为链接,让产业端产生的每一笔交易数据,转换成有效的信用数据,构建起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支撑。


06

新零售推动产业融合升级

报告指出,新零售将推动产业融合升级

①随着城市终端配送体系逐步完善,线上交易平台、线下传统商场、店铺、配送中心将合为一体,“前店后仓、前置仓储”的交易模式将带动信息流、交易流、物流、资金流和信用流的深度融合。

②以跨境电商O2O为代表的新零售将要取代传统实体店。“网购保税+实体新零售”实现“现场下单,现场提货”和城市即时配送,极大地提高了消费者获得感和体验感。

③线下传统实体店通过引进跨境电商O2O,应用科技智能技术,进行升级改造后,打造智慧零售,聚焦“人、货、场”,并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重塑提高零售专业化体系服务能力,可以有效降本增效,实现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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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

01

交易规模迅速扩大

根据艾媒咨询、易观智库、阿里研究院等机构调查分析,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7.5万亿元,交易额已位居全球第一,占中国外贸进出口的份额为27.0%,预计到2020年占比35.1%,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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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出口占主导地位,进口增长迅速

在跨境电商交易结构中,出口占主导地位,进口增长迅速。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额6万亿元,占比80%;进口额1.5万亿元。占比20%,预计到2020年进口占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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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跨境零售发展空间巨大

跨境电商包括B2B、跨境电商零售(含B2C、C2C)。目前,跨境电商B2B交易占主流,跨境电商零售发展空间巨大。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B2B交易额5.9万亿元,占比78.6%;跨境电商零售交易额1.6万亿元,占比21.4%,预计到2020年占比31.0%,在市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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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跨境网购用户规模持续增长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8.29亿人,普及率59.6%;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6.10亿,年增长率为14.4%,网民渗透率为73.6%。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9年2月。全球数量第一的网民基数,使我国具备了发展跨境电商的市场优势。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经常进行跨境网购用户规模7500万人,人数大幅增长。2018年底我国经常进行跨境网购用户规模约8800万人。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模式与产业整体规划研究报告》,2019年2月。跨境电商平台服务越来越完善,跨境物流速度大大提高,跨境购物周期缩短,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国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买遍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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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商品品类日益丰富

消费者对品质、个性化的追求,使各大跨境电商平台不断拓宽商品品类。我国跨境网购用户最常购买的商品品类是食品和美妆个护,占比分别为55%和49%;其次为服装鞋帽、箱包,占比为48.3%。据分析,未来消费者希望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更多的是服装鞋帽、箱包,3C数码、生活家电,运动户外用品。

据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大数据平台统计数据:2018年郑州试点进口排名前八的商品品类为化妆品、奶粉/食品/保健品类、其他类、纸尿裤、服装/纺织品类、鞋/包类、家用医疗/保健/美容用品、厨卫家电类;2018年郑州试点出口排名前八的商品品类为服装/纺织品类、其他类、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零件、鞋/帽/包类、玩具/运动用品类、电子设备及配件、饰品类、其他家庭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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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商品来源国日益广泛

在全球普惠贸易的趋势下,为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各大跨境电商网站不断扩大全球范围内的采购资源,商品来源国覆盖面日益增大,消费者接触到的境外商品品类日益广泛。据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大数据平台统计数据:2018年郑州试点进口商品来自世界73个国家,其中韩国占比28.83%,日本占比26.98%,美国占比10.80%,法国占比8.63%,澳大利亚占比6.84%;出口商品发往206个国家,其中美国占比44.26%,俄罗斯联邦占比23.84%,加拿大占比3.65%,法国占比3.44%,英国占比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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