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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速递|中国律学文献(第5辑•全14册)

中国律学文献 立体书影

《中国律学文献》(第5辑•全14册)

杨一凡

20186月 / 8800.00

ISBN:978-7-5201-2777-6    


作者简介


杨一凡 法学系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1944年年3月出生于陕西省富平县。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获硕士学位。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一凡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专业研究方向。


内容简介


在中国古代,围绕律和律典的制定、诠释、实施及如何处理律与其他法律形式的关系等,形成了以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基础、注重实用、与古代社会法律制度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律学。其内容涉及律学理论、应用律学、比较律学、律学史、古律辑佚和考证诸方面。要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律史,必须重视古代律学研究。本书收入中国古代律学文献16种,按照内容划分,其中汉代1种,明代7种,清代8种。在这些文献中,有12种系从境外复制而来,其中8种为我国大陆所不藏,有重要的版本和史料价值。每一种文献附有文献简介,主要介绍作者、版本、内容及意义价值等,以便使用者全面了解文献信息,方便使用。


目 录


第一册

汉律类纂一卷 【清】张鹏一纂 光绪三十三年奉天格致学堂铅印本

详刑篇一卷 【明】庞嵩等纂修 明嘉靖三十五年刻本

法家体要二卷 【明】不着撰者 四十四年陈庆刻本


第二册

淑问汇编六卷 【明】李天麟纂集 明万历二十一年徐万仞杜日章刻本


第三册

慎刑说一卷   【明】王肯堂撰 明万历四十年刻本

刑部奏疏二卷 【明】明潘季驯撰 明刻本

大明律疏附例三十卷(卷一至卷五) 【明】不着撰者 明隆庆二年河南府重刻本


第四册

大明律疏附例三十卷(卷六至卷二十二) 【明】不着撰者 明隆庆二年河南府重刻本


第五册

大明律疏附例三十卷(卷二十三至卷三十) 【明】不着撰者 明隆庆二年河南府重刻本

折狱要编十卷 【明】张九德辑评 明天启六年庐友竹刻本


第六册

读律佩觿八卷 卷一至卷六 【清】王明德撰 清康照十五年王氏冷阁重刻本


第七册

读律佩觿八卷 卷七至卷八 【清】王明德撰 清康照十五年王氏冷阁重刻本

大清律笺释合钞三十卷首不分卷 卷首至卷三 【清】钱之青等校 清康熙四十一年钱氏思补堂刻本


第八册

大清律笺释合钞三十卷首不分卷 卷四至卷三十 【清】钱之青等校 清康熙四十一年钱氏思补堂刻本


第九册

律例总类六卷 【清】朱轼 【清】常鼎等纂修 清雍正五年刻本


第十册

大清律辑注三十卷卷首至卷七【清】沈之奇注【清】洪弘绪增订清乾隆十一年刻本


第十一册

大清律辑注三十卷卷八至卷十九【清】沈之奇注【清】洪弘绪增订清乾隆十一年刻本


第十二册

大清律辑注三十卷卷二十至卷三十【清】沈之奇注【清】洪弘绪增订清乾隆十一年刻本


第十三册

律表三十六卷首一卷附纂修条例表一卷卷一至三十一【清】曾恒德原纂【清】曹沂重打本清乾隆五十六年承裕堂刻本


第十四册

律表三十六卷首一卷附纂修条例表一卷卷三十二至三十六【清】曾恒德原纂【清】曹沂重订清乾隆五十六年承裕堂刻本

刺字汇纂一卷【清】徐静夫纂清乾隆五十六年刻本

大清律例歌诀二卷【清】程梦元撰清同治五年永康胡氏退补斋刻刑案汇要本

删除律例一卷清沈家本等删定清光绪三十一年浙江官书局刻本


序 言


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作为主要的法律形式之一,被赋予“常经”的地位。从秦漠至明清,历朝都进行了大量的制律、修律活动。围绕律和律典的制定、诠辑、实施及如何处理律舆其他法律形式的关系等,形成了以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基础、舆古代社会法律制度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律学。古代律学是以刑名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注律明刑为核心内容、以注重司法应用为特色的法律学问。历代研究和释律者不乏其人,成果汗牛充栋。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筒中的《法律答问》,对秦律的一些条文、术语和律意做了明确解析,是现见我国较早的、比较完整的法律解释学作品。两汉魏晋时期,名家释律,代有人出,如西汉的杜周、杜延年父子,东汉的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郭玄,西青的杜预、张斐等,都以注律而闻名于世。经这一历史时期律学家的推勤,律学逐渐以独立的倾向,初步徙经学中分离出来。到唐代时,律学进入了它的成熟阶段,自成体系,内容已相当完善。傅世律学经典《唐律疏议》,吸收和体现了唐和前代制律舆律学研究的精华,被后世奉为楷模。宋代以降,律学进一步发展,仅明清两代的律注文献及律学著作就达数百种。这两朝学者不断开拓律学研究的领域,在应用律学、比较律学、律学史、古律辑佚和考证诸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把古代律学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在晚清众多律学家中,沈家本先生出类拔萃,堪称律学巨擘,对传统律学向现代法学的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古代律学不仅专门著述甚多,在历代判牍案例、许多政治家和法律思想家的文集、朝臣的奏疏以及其他史籍中,有关律学的论述也很丰富。一部中国律学史表明,古代律学是舆中华法律文明发展史相互交融一道前进的,它对于完善历史上的法制发挥了重大作用。长期流行的认为唐以后律学“停滞”“衰败”的观点,缺乏充分的理据,似有失偏颇。律学是中华法律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虽然因历史的局限,存在理论、体系不够完善的缺陷,还远未达到法律科学的水平,但其中的精华封于现代法学和法治建设仍有汲取和借鉴的价值,很有必要封它的成就、经验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总结。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法律史学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但律学研究却显得十分薄弱。在已出版的法史著述中,甚少涉及古代律学,有关研究论文也不多见,这显然是法律史学研究的一大缺陷。受律学“衰败说”的影响,封律学文献的搜集、整理和研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无疑是造成这种缺陷的重要原因。史料是研究的基础,祗有在大量阅读、比较分析和考证史料的基础上,纔能封古代律学的内涵、发展状况、历史作用、精华舆糟粕做出恰如其分的阐释。影印出版这套丛书的目的,就是尽微薄之力,为学界提供一些律学文献资料,以促进律学研究的发展。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已有一些学者很关注古代律学的探讨,一些文献整理成果,如《唐律疏议》《律解辩疑》《读律琐言》《律辑注》《读律佩》《大清律例通考》等的校勘本或标点本也相继问世,对促进律学研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古代律学文献浩瀚,因搜集和复制工作量浩大,加之费用昂贵,只能选择我们能够搜集或复制到的、有代表性的文献收入。二00四年至二00七年间,我曾把当时搜集到的资料编为《中国律学文献》第一、二、三、四辑,分别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这四辑收入古代律学文献四十四种,其中先秦至隋代三种,唐代二种,宋代五种,元代三种,明代十三种,清代十八种,其内容涉及古代律学的各个方面。最近我又搜集、复制到一批有较高研究价值的律学文献,从中选择了十六种,编为《中国律学文献》第五辑以飨读者。


三十多年来我国法律古籍整理取得了重大成就已有近千种文献出版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中华法文化道产知之甚少的状况,那种武断“中国古代无法律,无法制”的谬说,也不攻自破。我期望在国家和有关藏书单位的支持下,法律古籍整理和出版工作能够有新的更大进展,期望包括孤本、抄本在内的所有稀见文献都能够方便读者利用。


杨一凡

0一八年二月二十六


标签: 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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