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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18)

2018年3月2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18)》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蓝皮书总报告指出,党的十九大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做出重大决策部署。四川省委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坚持“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一以贯之,统筹推进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社会治理,持续强力推进“七个巩固提升”,扎实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四川落地生根。


法治蓝皮书 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No.4(2018)(978-7-5201-2212-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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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No.4(2018)》

李林 杨天宗 田禾 主编 吕艳滨 执行主编 徐斌 副主编 

2018年3月出版



一、高位谋篇布局

四川省委把依法治省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着力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省领导带头推动。四川省委主要领导既挂帅领导顶层设计,又出征推动具体工作落地落实。牵头构建法治体系,建立推进格局,对组织保障作出硬性规定;深入政法系统、内地市县和民族自治地区督导推进。


(二)构建“四梁八柱”。2017年,在前几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对“关键少数”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将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设计、政策安排,统筹开展需要攻坚克难重大难题的探索创新,坚定不移把全面依法治省引向深入。


(三)完善依法治省推进格局。四川省成立省委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在省委办公厅设立省委副秘书长任专职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四套班子”办公厅和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五部门建立“4+5”推进机制,21个市(州)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用落地生根的实际效果展示领导力和执行力。


(四)强力推进落地落实。2017年,四川省委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四川依法治省新征程暨“12·4”宪法日活动,召开加强依法治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会、全省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制定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依法治省实施方案,提出“坚定不移把全面依法治省引向深入”,统筹六大板块,坚持“五个结合”,着力“四个聚焦”,坚持用依法治省统领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强力推动法治四川建设“七个巩固提升”。



二、大力推进依法执政

四川省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指示,着眼“长期执政、长治久安”两个历史性课题,推动依法治省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一)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出台《四川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做出制度安排。四川省委办公厅制定《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四川省委组织部坚持突出法治导向抓干部管理,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用法治保护和调动干部积极性、推动干部干事创业的办法措施。


(二)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四川省委制定《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实的意见》,出台《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四川省委办公厅摸底梳理现行有效的省委党内法规制度106件,编制《2017年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017年计划完成率达80%。研究拟制《省委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办法(试行)》,2017年向中共中央办公厅上报备案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75件,选择8个县继续开展直报工作试点,审查各地、各部门报备的党内规范性文件1302件,其中纠正19件、书面提醒17件、电话提示33件。


(四)净化政治生态。出台《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实施精准监督检查,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14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16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移交问题线索规范处置问责129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1人。严肃换届纪律,四川省纪委对初步人选出具党风廉政意见733人次,“叫停”4人,向27个代表团和5个列席组派驻风气监督员,对860名党代表和10名特邀代表全覆盖谈心谈话,确保党代会风清气正。



三、切实加强科学立法

四川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格局,健全立法起草、立法论证、立法协调、立法审议“四位一体”立法机制,推进地方立法从侧重经济立法向经济和社会立法并重转变,从管理型立法向服务型立法转变,从侧重实体立法向实体、程序立法并重转变。


(一)构建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各市(州)均按规定成立了人大法制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新增编制76名,法制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实现历史性突破。加强立法业务培训,组织市(州)人大立法干部100余人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立法工作培训会;组织市(州)立法骨干150余人开展专题培训;分2批抽调8个市(州)立法干部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跟班学习。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制定修改《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探索建立健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制度;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等,厘清公权力的边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修改《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作出《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三)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围绕立法重点领域开展调研,充分发挥法治工作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评估协作基地的作用,提高立法运行质效。2017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共邀请各类专家200余人次参加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共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和座谈200余次,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90余次;积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工作建议,仅《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收到全社会意见建议400余条。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川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主线,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综合运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四川省政府制定《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分解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开展3次专项督查。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41项,省级层面及以上核准事项比2014年底减少70%,投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要件精简为2项;2017年9月启动实施“二十证合一”,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同比增长40%以上。动态调整收费目录清单,省级层面取消或停征4项政府性基金和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政府性基金和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每年可减少企业和社会负担约23.3亿元。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017年,四川省政府共对298件省政府系统政策文件、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共计清理符合要求文件2574件,涉及87个部门(单位)。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挑选出专家338位,建立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基础库。积极引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内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先后承担了四川省政府“四川省稳增长、调结构系列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和四川“精准扶贫”项目第三方评估工作,有效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更趋完善。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将改革试点扩大到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所辖全部县(市、区)和其他市(州)所辖1—2个县(市、区),试点地区许可权集中度平均达到80%以上,为全国改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四川经验”。持续推进成都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40个省级部门(单位)、所有市县全部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将488万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检查企业库、15万名执法人员纳入随机检查人员库,基本实现全域全覆盖。


(四)深化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国务院办公厅选取的8个县(市、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需求导向、重点突破、标准引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服务水平。2017年1—10月,专题公开重点领域信息达8762条。2017年栏目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73件,省政协提案和答复271件。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着力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制定《四川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7年,四川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五年前不到5%上升到65.80%。积极推动县级政府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至2017年10月,全省177个县级人民政府建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2017年,四川省政府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3件,纠正17件。



五、着力保证公正司法

四川把改革作为破解司法深层次问题的根本动力,以建设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基本前提,以破解生效判决执行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难、庭审实质化改革难等实际难题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和廉洁司法,用信息化引领司法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多项改革举措后发先至,走到全国前列。目前,司法责任制改革4项基本任务已基本完成。全省法院检察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司法办案力量得到大大增强,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全省法院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法官人均办案164件,比2012年上升76.34%,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8.96%,审判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四川省在2017年年初兑现了全省法院、检察院改革基本工资,2017年6月底全面完成司法人员工资改革任务,成为全国率先完成工资改革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一。


(二)建设公正权威高效司法推行繁简分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动轻刑快处工作机制,构建“简案快办、难案精审”工作格局。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突出抓好检察改革、检察监督、智慧检务建设等工作,完成339个点位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设。四川省公安厅构建公安机关侦查打击合成作战工作机制,加大盗抢汽车犯罪、盗窃摩托车电瓶车犯罪打击力度。


(三)破解执法司法实际难题。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5年来,全省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名单36.33万人,司法拘留9515人,判处刑罚184人,近1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30.73亿元。2017年四川全省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为93.43%,执行到位45.53亿元,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2017年1—11月,四川省共接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864116条,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形成了有力监督。


(四)强化司法公开。全省法院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全面上网公开,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218.80万余篇。2016年以来,四川全省法院网上公开拍卖4523次,成交金额87.81亿元,成交率达85.03%,为当事人节约资金9766.40万元。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0103件次,观看量1740余万人次。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5年来累计点击量520余万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0余万件,公开法律文书12.6万余件。


 (五)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坚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制定实施《关于妥善处理涉及刑事立案及侦查活动的控告申诉的意见》,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5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34件,同比下降12.1%;监督撤案234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786件,同比上升23.4%和86.9%;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785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384名在押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491件。



六、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四川省委把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作为依法治省重中之重,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作为引导全民守法最直接的抓手,探索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法路径,推动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一)用厉行法治树立法律权威。四川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等部门,全面建设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成规范化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1104个、村(社区)综治中心7610个;建立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9+X”基础信息库。大力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全省累计完成9677个村的建设任务。用法治方式强力推进藏区反分维稳、彝区禁毒防艾、特大中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反恐防暴,守住社会稳定底线,2017年全省刑事犯罪数量同比下降21.5%,人民群众安全感达到94%。


(二)以法治创新推动法治提升。四川省坚持“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统筹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寺庙、学校等九大板块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共有1.4万多个单位参与创建,首批命名表扬检查验收合格单位823个。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精选并统筹推动特色创新工作74项,构建了自主申报、上下联动、集中推广、考核认定、延续升华法治创新链条。


(三)以务实举措破解落实难题。四川省每年召开法治专题培训会,重点讲清年度基层法治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如何评价、结果怎么运用等基本问题,破解法治方法难题。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市县乡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和工作力量的通知》,强力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机构编制人员落实。


(四)用法治手段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四川省贯彻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精神,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工程,为每个贫困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完善一个村规民约、掌握一套维权方法、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五)以法治方式保障服务灾后重建。四川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嘱托,把法纪意识强、工作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安排到灾后恢复重建重要岗位,遴选187名律师组建灾后重建法律顾问团,为551家项目业主、施工企业提供一线法治支持,处理灾后重建涉法案件2.8万余件。建立党政领导、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灾后恢复重建机制,构建规划政策、资金保障、项目运营、监督监管等10大规范体系。


(六)以群众法治信仰铸牢法治根基。以“法律七进”推动法治“灌输”,制定《四川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47个省级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推进各执法机关和各地普法工作;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说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法律人才库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省开设报刊普法专栏115个,广播、电视普法栏目400余套,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的广告牌、电子显示屏、顶灯等刊播普法公益广告120万余条。



七、切实破解藏区治理难题

四川省委全面落实国家宗教政策,深入分析把握“五个没有改变”“五个尤为迫切”总体形势,把法治作为藏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定海神针,务实创新地推动中央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战略部署在四川藏区落地生根。


(一)厘清藏区治理工作思路。四川高举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依法治理三面大旗,实施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总体思路,坚持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一起抓、五条战线齐发力,着力把藏区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让寺庙僧尼信众深刻认识到任何时候都不会有法外之寺、法外之僧、法外之人、法外之域,四川藏区静悄悄地发生了历史性根本性变化。


(二)依法推进寺庙分类管理。四川省把藏传佛教寺庙分为三个类别,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计划、考评标准,推动藏传佛教寺庙依法治理、达标升级。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藏区总体规划,把宣讲法律和戒规戒律教育结合起来,将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结合起来,保障活动持续健康推进。开展汉藏“双语”进寺庙联合宣讲,全省藏区入寺法治宣讲550余场次,设立寺庙法治宣传栏625个、法律图书角551个,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1271人,设立寺庙法律服务联系点573个。


(三)从根本上打牢藏区持续发展坚实基础。四川省全面完成“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任务,创新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网管人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积极发展全域旅游、现代畜牧业,推动“一村一幼”和15年免费教育,从根本上解决落后问题。按照“正面引导、注重农禅、政府帮扶、多策并施”原则开展宗教文化、“以寺养寺”活动,拓宽收入渠道,减轻信教群众负担。



八、建立完善保障落实机制

四川重点解决法治意识和法治行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三个制约法治四川建设工作质效的根本性问题,建立督查为重点、考评为载体、问责为抓手的工作实施保障制度,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长效机制。


(一)落实法治责任。制定《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依法治理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依法行政主体责任,人大主要负责人落实科学立法主体责任,政协主要负责人落实民主协商主体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在相融互动中深化提升。


(二)构建监督体系。四川省统筹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八位一体”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党内监督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2017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26个,专题询问2次。人大每年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构建内容广泛、程序规范的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监督体系。构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纠错问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三)强化法治考评。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涵盖全省21个市(州)和省级牵头责任部门的督促检查,制定实施依法治省年度考核方案、法治暗访“1+2”文件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坚持动真碰硬、客观公正、务实创新原则,采用定量加定性、规定加创新、正面加负面、平时加年终、必查加抽查和“五不两直”工作法,将考核结果报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公告21个市(州),对排序后三位的市(州)碰硬约谈、严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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