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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安全与稳定:错综复杂的影响因素

在政治学领域探讨安全问题的时候,一般多指国家安全。探讨国家安全问题主要是研究国家、国家政权、国家公民、社会是否面临危险和威胁,以及应该怎样避免和消除这些危险和威胁。

在政治学中,稳定一般指国家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稳定。研究社会稳定主要是探讨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及消除这些消极因素的措施与途径。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互不相同但又密切相关的两个概念。部分学者的看法是,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主要是外部因素,而影响政权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主要是内部因素。因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保障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最基本的两个要素。

那么对于中亚地区而言,影响其安全稳定的社会因素主要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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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与地区发展差距

20世纪初,随着中亚各国经济与社会生活走上正常化轨道,贫困现象逐步得到遏制,贫困率大幅下降。不过此时的贫困率在各国出现了较大差距,如果按照各国贫困发生率排名,则塔吉克斯坦(41.4%)和吉尔吉斯斯坦(33%)处于“第一集团”位置(约占总人口的1/3);乌兹别克斯坦(25.8%)和土库曼斯坦(24.8%)属“第二集团”(约占总人口的1/4);哈萨克斯坦(3.4%)处于“第三集团”。

从理论上看,贫困率有利于解析一个国家或地区民众发生贫困的概率,对贫困率的变化也能够说明该国或该地区贫困人口比例变化的趋势和贫困问题的解决程度等,但是,也应该注意到贫困规模的变化,即贫困人口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解决贫困问题的模式和难度,具有定量分析意义。基于统计和计算,可以对中亚各国近期贫困人口规模做出总体判断和排名,从贫困人口数量上看,乌兹别克斯坦的贫困规模最大(645万人),其他依次为塔吉克斯坦(305万人)、吉尔吉斯斯坦(174万人)、土库曼斯坦(167万人)和哈萨克斯坦(54万人)。

就减贫难度而言,各国贫困问题的差异性具有决定作用。比如,哈萨克斯坦的减贫问题,因为其绝对贫困人口已经大为减少,一般性贫困也已经下降到较低程度,贫困人群的贫困程度总体较低,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政府若能综合运用市场或非市场的办法对这部分人群给予政策倾斜,就能进一步解决贫困问题。从基尼系数等反映财富集中程度的指数变化趋势来看,哈萨克斯坦未来贫困问题的难题在于逐渐拉大的收入分配差距,政府若不能制定出收入分配领域较为合理的公共政策,“相对贫困”将成为困扰哈萨克斯坦政治、经济与社会变革的重要问题。

吉尔吉斯斯坦的“绝对贫困”问题较为严重,占一定比例的民众仍然生活在极度贫困之中,而且近年来这一群体日益固定化,贫困人群由于“能力限制”,要想自己摆脱贫困极为困难。吉尔吉斯斯坦的绝对贫困程度与国家经济实力整体较弱有关,同时,其相对贫困问题也十分突出,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十分明显,这种差距既体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也体现在经济中心区域与边远区域之间,还体现在不同人群之间。

塔吉克斯坦极度贫困人口和一般性贫困人口均呈现很高比例,显示该国贫困程度处于较高水平,塔吉克斯坦减少贫困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发展经济。数据显示,塔吉克斯坦的相对贫困指数在中亚各国中并不高,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这一现象:一是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转型国家,相对贫困水平长期处于低水平看似社会公正,实际上意味着分配效率低下;二是对于经济整体落后国家,由于没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可以参与分配,因而大家处于“共同的贫穷”状态中。

各项数据均显示,无论是绝对贫困问题还是相对贫困问题,乌兹别克斯坦目前均是中亚各国中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其绝对贫困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绝对贫困人口规模远远高于中亚其他国家;另外,其相对贫困问题在中亚各国也十分突出,基尼系数曾经高达0.454。乌兹别克斯坦作为中亚人口第一大国,要想解决这些复杂问题的确面临较大的挑战。

土库曼斯坦的绝对贫困问题近年来获得较大改观,极端贫困人口比例大为降低,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落后地区和农村。由于较为特殊的国情,该国存在较大的贫富差距,相对贫困程度较高(基尼系数曾高于0.4)。从两种贫困的发展趋势看,未来困扰土库曼斯坦的主要问题是相对贫困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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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移民问题

提高就业率是世界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各国政府民生工程中最重要的指标。任何国家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社会政策中,都把提高就业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中亚各国政府也不例外。

苏联时期由于人们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认识局限,把失业当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因而实行保证劳动力人口普遍就业的政策,并没有把就业质量纳入政策体系。实际上,在苏联计划经济时代,很多劳动部门的就业岗位并不能使劳动者通过工作获得社会认可的正常收入,虽有工作岗位却并未充分发挥工作效率,这种现象实质属于“隐性失业”范畴,在苏联经济体制下,处于隐性失业的工作者由于享有普遍实行的社会福利,所以他们的生活有一定的保障。中亚国家独立后,随着以利益为导向的市场化改革,很多过去处于隐性失业状态的工作岗位被“优化”掉,造成了这部分就业人员失业,其中一部分人同时失去了曾经享有的社会福利。

正是由于上述两种原因,造成20世纪90年代初中亚各国城市中出现了大量失业人口,对于市场转型初级阶段国家的城市工人而言,由于没有其他财产性收入来源,失业即意味着贫困和生存危机。

需要说明的是,中亚各国对于失业的统计数据一般以在官方失业登记机构正式登记3个月以内未由就业机构推荐就业的人数为准,由于对失业登记和再就业程序有着十分复杂的规定,失业补贴只是象征性数目而且几乎得不到兑现,加之就业机构未必能推荐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很多失业人员不愿意到失业登记机构登记,这就造成有的国家公布的失业率远远低于实际情况。如2004年土库曼斯坦官方公布的失业率为0.4%(这是一个极小的失业率,即便最发达国家也极难达到),而美国中央情报局对该国当年失业率的估计值则高达60%,两者相差悬殊。

中亚各国独立后资金缺乏,对工业企业投资严重不足,企业缺乏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普遍较弱,导致经营效益低,低工资就业是中亚大多数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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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问题在中亚国家是一项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各国人力资源的配置以及政治、经济稳定的大局。主要表现为人力资源外流和无序管理的问题。

在所有资源中,人力资源是最宝贵资源,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除了资金、技术等经济发展必要的硬性指标,最为重要的是对人力资本的积累。中亚各国在人力资本积累方面的最大优势是苏联时期建立起的优良教育体系在独立后仍然能够发挥较大潜力,为各国经济建设提供优质人才。但是独立后大量移民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这种优势,导致中亚一些国家的人力资源大量外流,从长远看不利于优质人力资源的形成。

中亚各国大致经历了两次移民潮。第一次为独立初期,主要由于政治原因,很多非主体民族回归主体民族国家,如哈萨克斯坦的俄罗斯族回归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的哈萨克族回归哈萨克斯坦等。同时,各国内部移民现象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落后地区人口向发达地区迁移。第二次移民潮主要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经济形势好转,劳动力缺口问题突出,而塔、吉等国由于国内经济形势严峻,就业岗位严重不足,就业工资低等原因,形成了“劳动移民”潮,大量劳动移民涌向俄、哈等独联体国家,也包括欧洲其他地区。

除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移民率为个位数外(分别为5.4%、8.5%),中亚其他三国移民率均超过两位数(哈萨克斯坦为19.4%、吉尔吉斯斯坦为10.5%、塔吉克斯坦为(11.4%),所有国家的移民率都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3%),表明中亚地区移民活动十分活跃。

一方面,跨国“劳动移民”的增加为一些经济困难的国家解决了就业压力剧增的问题,劳动移民通过跨国打工为国家赚取了大量外汇,缓解了劳动移民的家庭贫困程度。据联合国统计司公布的数据,2007年,吉尔吉斯斯坦劳动移民汇款额达7.15亿美元,全国人均汇款收入134美元;塔吉克斯坦劳动移民汇款达16.91亿美元,全国人均汇款达251美元。

另一方面,就跨国移民对移出国经济的消极影响而言,移民潮大大降低了各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潜力,在移民队伍中有大量具有高水平劳动技能的工人,也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知识分子,他们都受过良好的教育和训练。如塔吉克斯坦向外移民队伍中超过一半的人接受过高等教育或者中等技术专业教育。据吉尔吉斯斯坦学者估计,仅仅是具有中高级教育水平的专业人员的出走就给国家带来超过16.41亿索姆的损失,这还不包括从小学、中学、大学直到硕士、博士的培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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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与反腐败

吉尔吉斯斯坦在其《国家打击腐败战略》中指出腐败滋生的因素为:“低水准的生活、公务员的工资低、薄弱的政府机构、失业、民间社会机构薄弱、执法机关权力过大等。”由此可见,中亚国家腐败现象的根源不仅仅在于历史文化传统和现行政治体制,还在于经济状况,在于普遍的低收入。

从中亚各国腐败现象发生的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下列方面:一是属于政府管理的领域,腐败现象主要发生在立法、执法、登记、财政、金融、税收、外贸、交通、能源、资源等领域,从事这些领域管理活动的部门往往拥有政策制定权、法规调控权、审核批准权、调拨供给权、检查监管权等实际权力,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这些权力非法获取个人好处;二是属于国家垄断性企业管理的领域,中亚国家的私有化进程迄今并未完成,市场发育不成熟,一些重要生产部门仍然由国家掌握,近年来有的国家还加强了对关键资源的控制,这为高层管理人员带来了权力寻租机会;三是属于公共事业管理的领域,主要是指科学、教育、文化、卫生、艺术等各类公共事业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往往拥有较大经济活动空间,非法经济活动也时常发生。

中亚各国处于政治与经济转型时期,各项法律法规尚在探索、制定和完善之中,种种制度漏洞、对权力部门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了公权力运行在制度性约束方面存在极大缺陷,在社会资源重新分配的格局下,社会阶层发生显著分化,贫富差距的扩大诱使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公权力获取个人利益,以便得到比普通民众更加体面和优越的生活条件。

近年来,中亚各国的腐败问题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腐败不仅影响社会公正、降低政府威信,也损害各国的国际形象。中亚各国领导人在种种场合对腐败问题严厉指责,各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反腐败法》《国家反腐败计划》等法律法规,采取种种措施打击腐败。有的国家认为低工资是导致公务人员腐败的原因之一,明确提出了为公务员“提薪养廉”的机制,等等。尽管如此,腐败问题依然得不到有效遏制。2012年“透明国际”发布“腐败感知指数”,其中,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在182个国家和地区中并列第170位(2011年,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并列第177位)。排在乌兹别克斯坦后面的是缅甸(第172位)、苏丹(第173位)、阿富汗(第174位)、索马里(第174位)和朝鲜(第174位)。哈萨克斯坦在这一指数的排行榜上排在第133位,明显差于2011年的排名(第120位)。与哈萨克斯坦排名并列的还有俄罗斯、伊朗、洪都拉斯、圭亚那和科摩罗群岛。吉尔吉斯斯坦排在第154位,名次较2011年(第164位)有所上升。塔吉克斯坦排在第157位(2011年为第152位)。所有中亚国家均进入最腐败国家榜单。

为了打击腐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形象,并改善国际投资环境,中亚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对腐败现象的治理和打击。

首先是各国先后出台了相关反腐败法律。1998年,哈萨克斯坦出台《反腐败法》,要求政府每5年制订一次系统的国家反腐计划。目前,哈萨克斯坦正在实施《2011~2015年国家反腐计划》。该计划主要措施包括增加政府决策及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鼓励民众参与反腐,建立监督政府预算支出的社会监督机制等,要求各层级部门必须贯彻落实。

其次是成立专门的反腐败机构。例如,哈萨克斯坦政府成立了一系列反腐败机构,监督公务人员,打击腐败行为。其中包括直属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的打击腐败和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国家委员会和打击经济犯罪和腐败署,以及隶属政府各部门的常设纪律委员会。哈萨克斯坦政府还在打击经济犯罪和腐败署设立热线电话,鼓励民众举报腐败行为,并且建立公众对政府部门腐败程度年度评价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保障政府外部监督渠道畅通。

最后,利用各种平台、组织或者机制进行反腐,使反腐败领域不留空白。例如在哈萨克斯坦,在国家立法和行政框架之外,执政党——祖国之光人民民主党设立了独立于党派的反腐社会委员会,成员来自各政党、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及媒体。该委员会一旦获知反腐线索,立即将此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对于揭露腐败的记者,该党还会颁发“最佳反腐文字记者”“最佳反腐电视记者”“最佳反腐摄影记者”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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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与社会稳定

中亚五国都是多民族国家。根据各国官方统计的数据,哈萨克斯坦的民族多达130个,乌兹别克斯坦有129个民族,其他国家也大多在100个到数十个民族之间。由于历史原因,在中亚各国除哈萨克、乌兹别克、吉尔吉斯、土库曼和塔吉克这5个主体民族之外,俄罗斯人在中亚各国人口中至今占有相当比例。中亚国家独立后,俄罗斯族出现向俄罗斯的回归潮,但是总体上俄罗斯仍是中亚各国的主要少数民族之一。

在沙俄和苏联统治时期,中亚地区民族问题一直是事关国家和地区稳定的重要因素,许多民族矛盾在当时已经形成。从历史来看,该地区的民族冲突和民族反抗斗争事件从来没有间断过。在当今中亚各国学者看来,从18世纪至19世纪的一百多年间,沙俄是通过不断的武力侵略、蚕食和杀戮才征服整个中亚地区,并使得中亚地区成为本地民族的“监狱”。为了摆脱政治压迫、经济掠夺和文化奴役,中亚各民族不断发动起义或者反抗运动,抵抗沙俄殖民统治,争取民族解放。

苏联时期,特别是在二战爆发前夕,当局在全国实行强制性移民,实行民族惩罚政策。二战之后又实行了有计划的大规模移民,苏联的民族关系趋于复杂化。各少数民族对于苏联长期存在的大俄罗斯主义,以及企图在最短时间内抹去原住民的民族特征和民族间差别、强行推广俄语、随意更改行政边界、人为加速民族融合等做法十分不满,各地或多或少都爆发过具有民族反抗性质的活动。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在社会思潮多元化的情形下,中亚地区的政治热潮与民族主义情绪不断升高,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加盟共和国的民族抗议事件不断发生。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这三个加盟共和国先后发生过严重的民族冲突并导致流血事件。

中亚国家独立后,新的民族问题层出不穷。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变成非主体民族的俄罗斯人与当地民族之间的矛盾;各民族之间因为经济纠纷产生的矛盾,如争夺水资源、土地等;跨国民族生活在中亚各国引发的族际矛盾;各国新宪法或者在实际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产生新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引起的矛盾,等等。苏联解体后,随着中亚各国获得主权独立,本地民族明显占据优势,而俄罗斯族的民族地位明显下降,这就是被学者称为的“外来民族”与“本地民族”的角色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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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问题与社会稳定

伊斯兰传统文化中某些与权力分配有关的价值观完全契合了当下世俗政权精英集团的政治需要。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在其著作中批驳宗教的消极作用,强调国家一方面应该反对宗教狂热,遏制宗教原教旨主义,另一方面认可宗教能增强人们的信念,净化信教者心灵,而这有时是保存全人类精神财富的唯一形式。中亚国家都很重视那吾鲁孜节、开斋节、古尔邦节等伊斯兰宗教节日。每逢这些节日,国家领导人一般都要发表讲话,以示祝贺。这些言论、主张和做法无疑迎合了广大穆斯林的心理,博得他们的好感和支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伊斯兰教的活跃与复兴。

从外界因素来看,中亚地区伊斯兰教强势复兴,与地区外伊斯兰教思想积极渗透有密切关系。众所周知,中亚国家地缘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等矿物资源。中亚国家独立后,不仅全球大国,而且地区大国纷至沓来,对中亚展开利益角逐。作为邻国,伊朗、土耳其、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等伊斯兰国家均对中亚国家施加影响,西亚北非的其他伊斯兰国家如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埃及也争相走进中亚地区。中亚国家独立之初,伊朗就密集派出政府要员访问中亚,向它们提供经援,并开放边界,联通航空、公路和铁路,同时还拨出巨款帮助中亚各国发展伊斯兰教育,援建清真寺,鼓励这些国家的人员到伊朗学习、深造。塔吉克斯坦在民族、宗教和语言方面与伊朗接近,所以伊朗对它更情有独钟。作为地区大国的土耳其在与中亚各国积极开展经贸合作的同时,也热心为这些国家的伊斯兰复兴运动提供支持。土耳其特地从国内派出古迹维修队帮助施工,耗资1700万美元,为哈萨克斯坦修复了位于哈境内突厥斯坦的雅萨维陵墓和清真寺。埃及也加入了支援中亚国家伊斯兰教复兴的行动,1993年,埃及宗教部部长访问哈萨克斯坦时,双方商定埃及出资1000万美元为哈建立伊斯兰文化中心。

中亚国家从维护、巩固独立地位和恢复、发展经济利益出发,也主动向伊斯兰世界靠拢。1992~1995年,吉、土、塔、哈先后加入了伊斯兰会议组织;1992年2月,中亚五国加入了伊朗、土耳其和巴基斯坦三国发起成立的中亚西亚经济合作组织。同时,中亚各国同伊朗、土耳其、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等伊斯兰国家积极发展双边关系。中亚国家和伊斯兰世界的主动接近,大大加快了伊斯兰教思想向中亚地区的输入,为该地区伊斯兰教复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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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不可高估中亚国家伊斯兰教复兴的程度及其影响,对此必须客观评价。

第一,伊斯兰教复兴运动对中亚五国的影响并不相同,有些国家伊斯兰教气氛相对比较淡薄。这既与伊斯兰教传入各国的时间有关,也与各民族的生活习俗有关。众所周知,伊斯兰教是从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河中地区逐渐传入整个中亚地区的。因此,地处中亚南部的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居民受伊斯兰教的影响较早也较大。由南向北,伊斯兰教的影响越来越弱。伊斯兰教传入中亚大国哈萨克斯坦要比传入塔吉克斯坦晚一个世纪。而且,塔吉克人和乌兹别克人多为定居,从事农业生产;而哈萨克人、吉尔吉斯人、土库曼人则多从事牧业。因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的伊斯兰教气氛并不浓厚。很多自称为“现代穆斯林”的哈萨克斯坦青年人既未读过《古兰经》,也未做过礼拜,对伊斯兰教的教规、教法知之甚少。哈萨克斯坦北部几个州是俄罗斯人相对集中的地区,当地东正教的影响大于伊斯兰教。而吉尔吉斯斯坦的居民则认为自己“从来就不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

第二,中亚各国在苏联时期受世俗化的影响很深,加之独立后实行政教分离制度,削弱了中亚国家伊斯兰教复兴的势头。中亚各国独立后颁布的新宪法明文规定,国家保证信仰自由,公民不分种族、民族和宗教信仰,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宪法同时还规定了世俗国家原则,即宗教与政权相分离,教会不得行使国家职能,不得干预国家事务的原则。有的国家还明确规定不得建立宗教性质的政党,宗教组织不得追求政治目的和任务,等等。应该指出,中亚国家独立后的宗教复兴,是对历史上长期受宗教压制的自然反弹,是民族复兴的组成部分。目前,这种宗教复兴尚未超出中亚各国政府可驾驭和可控制的范围。各国领导人都从维护本国政治稳定的目标出发,对宗教原教旨主义持否定、抵制、打击的态度。中亚各国的年轻人对现代化进程和现代生活方式更有好感,对保守落后的原教旨主义普遍持反感立场,不能接受宗教原教旨主义的清规戒律。这些情况也遏制了伊斯兰教特别是宗教原教旨主义的渗透与传播。

第三,周边伊斯兰世界对中亚国家施加的宗教影响十分有限。伊斯兰国家多属第三世界,经济实力相对落后,不可能给中亚国家提供更多的经济援助,在发展模式和生活理念方面也对中亚国家缺乏吸引力。而且,伊斯兰国家之间也存在种种矛盾,它们在中亚地区相互竞争,抵消了其对中亚的文化影响,其中包括宗教影响。此外,参与中亚地区利益博弈的西方国家以及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也从自身利益出发,抵制当地和外来宗教势力在中亚地区的渗透,严密防范中亚国家宗教原教旨主义的传播。大国向中亚国家施加的影响对伊斯兰教在中亚地区的进一步发展无疑发挥了屏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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