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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文献中国古代法律文献汇编

2.28法律古籍1

本书甲编收入清初至乾隆年间行政成案、经济管理成案、礼仪成案、司法成案、地方成案等代表性成案集15种,通行成案1种,有助于人们全面了解清代成案的面貌、性质和功能,有助于人们利用清代成案记载的各类法律和案例,进一步深入研究清代法律史。


2.28法律古籍2

本书是《清代成案选编》甲编的续编,收入乾隆至清末成案集25种,其中经济和财政管理类成案集13种,司法成案集9种,民间事务和对外事务管理成案集3种。书中所收文献版本珍贵,其中记述乾隆、嘉庆两朝先例和案例的成案集10种,抄本、孤本9种。本书所收文献,除个别者外,均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影印出版。


2.28法律古籍3

本书收入司法指南性文献49种,这些文献都有重要的版本和史料价值。书中收录的隋虞世南辑《论刑法》、明殷士儋纂评《监惩录》以及清杨景仁辑《式敬编》、清宋邦僡辑《详刑古鉴》等文献,较为详细地记载了先秦至唐代有关办案方略和司法运作规则;还收录有清代后期编纂或刊、抄的司法指南文献,以及宋、元、明司法指南文献多种,其中明竹林辑《新锲萧曹遗笔》係从海外搜集而来,明人王世茂辑《仕途悬镜》係抄本,是不可多见的珍贵文献。


2.28法律古籍4

本书收入历代珍稀见司法文献69种。其中第一、二册收入有关历朝司法制度、司法原则、办案方略类文献28种,第三、四、五册收入明代折狱经典《大明律例折狱指南》《律例临民宝镜》,第六册收入清代折狱经典《新编文武金镜律例指南》,第七册收入法医检验文献12种,第八册收入讼师秘笈8种,第九、十册收入秋审条款18种。这些文献大多版本稀见,有38种属于清乾隆以前的善本,有8种属于清抄本,其它均是版本不可多见的法律典籍。本书集历代有代表性的或有特色的司法文献之大成,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书稿为十卷本,繁体版。本书收入历代珍稀见司法文献69种。其中第一、二册收入有关历朝司法制度、司法原则、办案方略类文献28种,第三、四、五册收入明代折狱经典《大明律例折狱指南》《律例临民宝镜》,第六册收入清代折狱经典《新编文武金镜律例指南》,第七册收入法医检验文献12种,第八册收入讼师秘笈8种,第九、十册收入秋审条款18种。这些文献大多版本稀见,有38种属于清乾隆以前的善本,有8种属于清抄本,其它均是版本不可多见的法律典籍。本书集历代有代表性的或有特色的司法文献之大成,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2.28法律古籍5

《皇明制书》是明朝代表性的法律文献汇编,规定了明王朝的政治、行政、经济、刑事、民事、军事、文化教育诸方面的基本法律制度,对于研究明代政治制度史、经济史、军事史、文化史也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整理者把3种现存的《皇明制书》版本互校,并使用从国内外复制的多种明代法律版本,对《皇明制书》所收各文献分别校勘,形成此整理成果,恢复了《皇明制书》全貌。书后附有多个文献的《校对表》。 


2.28法律古籍6

《历代判牍案例新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版的第一部历代判例判牍汇集。鉴于古代司法研究一直是法史研究的薄弱领域,长期以来因缺乏审判活动的史料,一些著述对古代法律实施状况存在不少认识上的误区,本书的出版,对于正确地认识古代的司法制度、审判程序、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理等提供了宝贵的一手资料,对于中国法制史尤其是中国古代司法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28法律古籍7

在中国古代,地方立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着补充和辅助中央立法实施的功能。各级地方政府和长官实施法律的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国家法制建设的水平。因此,要科学地认识中国法律发展史,正确地阐述中国古代法制的面貌,必须重视地方法律文献的研究。清代地方立法有了新的重大进展。这一时期,地方政府和长官颁布了大量的各种地方法规,其内容涉及社会生活、行政和经济管理及民间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本书共15册,收入清代地方法律文献20余种,包括:《湖南省例成案选刊》《宋州从政录》《陕西秋审榜示》《粤东成案初编所载控诘成案》《治浙成规》《庸吏庸言》《州县须知》《思恩府新编保甲事宜》《保甲书辑要》《粤东省例新纂》《从公录》《从公续录》《从公三录》《江苏省例初编》《江苏省例续编》《江苏省例三编》《江苏省例续编》《东省通饬》《山东交代章程八种》《告示集》《四川通饬章程》等。


2.28法律古籍8

本书是国家“十五”规划和院重点项目《中国法制史考证》的续集,收入当代中国学者撰写的法史考证专著13种,即:《重新认识中国古代法制》《律注文献丛考》《碑刻法律史料考》《汉代律章句学考论》《北魏职官制度考》《隋代法制考》《唐律与唐代法制考辩》《唐式辑佚》《金元法制丛考》《明大诰研究》《秋审条款源流考》《中国近代法律文献与史实考》《组织临时政府各省代表会纪事考证》。这些专著是作者在长期研究的基础上,又历时8年之久的精心撰写和修改而完成的。收入本书的成果属于作者独立创见:或是对有关古代法制的重新认识,或是对史籍记载错误和前人不确之论的厘正,或是对历史疑义和争议问题的考辨,或是对稀见法律史料的考释,其内容涉及到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等各个方面。本书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的学术突破,是近年来该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和代表作。


2.28法律古籍9

《中国律学文献》第四辑收入中国古代律学文献12种。由于唐以前的律学著述基本失传,本书收入的《刑法奏议》《论刑法》等4种两汉至隋朝的文献,为研究这一历史时期的法学和法律思想提供了珍贵的资料。本书所收文献中,有7种是不可多见的孤本、珍本。这些文献的影印出版,在许多方面填补了我国法律文献的馆藏空白,对研究唐以后的古代法学理论和法律史也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中国律学文献》第四辑收入中国古代律学文献12种。由于唐以前的律学著述基本失传,本书收入的《刑法奏议》《论刑法》等4种两汉至隋朝的文献,为研究这一历史时期的法学和法律思想提供了珍贵的资料。本书所收文献中,有7种是不可多见的孤本、珍本。这些文献的影印出版,在许多方面填补了我国法律文献的馆藏空白,对研究唐以后的古代法学理论和法律史也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2.28法律古籍10

本书收入宋、元、明、清60余名各级地方长官和朝廷派出巡按各地的官员发布的榜文、告示1700余件。本书所收榜文、告示,均是首次选编出版,海内外尚无这类文献问世。这些榜文、告示版本稀见,80%以上属于不可多见的善本或抄本。长期以来,学界对包括榜文、告示在内的地方法律文献知之甚少,还基本未进行研究。本书的出版,对于开拓地方法律制度,民事管理法律制度的研究,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榜文、告示中反映的许多有关古代地方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成功经验,对于当代中国的地方法制建设也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标签: 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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