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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资产证券化蓝皮书:中国资产证券化运行报告(2018)

中国资产证券化百人会论坛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资产证券化蓝皮书:中国资产证券化运行报告(2018)》。


近两年中国资产证券化的迅速发展,2017年,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规模达到1.4万亿元,超过当年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规模。围绕着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已经充分展开,研究成果也不断出现。


本部蓝皮书从描述2017年资产证券化的总体运行情况入手,揭示了该年度资产证券化的新特点、新趋势,从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规律、金融监管最新变化、金融创新客观条件等多个维度分析了新特点、新趋势产生的原因。接着围绕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主要领域分别进行了分析、比较和研究,对正在兴起、引人关注但又存在较多疑问的资产证券化新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做了重点研究和探讨。在分析、研究和探索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历史比较和国际比较,对资产证券化今后的发展特别是2018年的发展,从总体上或某个领域内,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资产证券化蓝皮书 中国资产证券化运行报告(2018)(978-7-5201-2407-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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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蓝皮书:中国资产证券化运行报告(2018)》

沈炳熙 曹彤 李哲平 主编  

2018年4月


2017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快速发展,创新频出,运行稳健,基础资产类型日益丰富


蓝皮书指出,2017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迅猛,不论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还是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规模与发行单数均创下历史新高,但资产支持票据的市场规模仍相对较小。2017年,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小额贷款和应收账款成为资产证券化市场中重要的基础资产;在房地产行业调控升级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类型更加多元化,基础资产为物业费和购房尾款的资产支持证券、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和房地产信贷投资基金相比2016年呈现增长的态势,长租公寓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更成为备受关注的创新资产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市场日趋成熟,资产证券化产品已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其利率与市场参考利率之间的差距在逐渐缩小。在2017年资金环境逐步趋紧的背景下,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利率都呈现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且发行利率对产品期限的敏感程度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


整体来看,2017年资产证券化市场快速发展,创新频出,运行稳健,基础资产类型日益丰富。资产证券化正在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社会资金优化配置、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汽车贷款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跃居2017年度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首位,累计发行规模1097亿元,同比增长86.88%


蓝皮书指出,在2017年资产证券化市场整体稳步增长、创新迭出的发展背景下, 尽管传统信用债发行规模出现大幅下滑,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仍然延续了快速增长态势。


从产品类型看,产品种类仍保持多样化。除公积金贷款支持证券外,2016年已经涉及的企业贷款支持证券、个人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消费贷款支持证券、不良贷款支持证券在2017年均有发行,且不同类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趋于均衡。其中,过往占比最大的企业贷款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占比由2016年的36.78%下降为2017年的20.16%,发行单数占比由2016年的38.89%下降为2017年的21.64%,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则显著上升。


2017年,在国务院同意扩大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背景下,不良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批量处置不良贷款的重要途径继续发挥作用,产品发行数量由2016年的14单增加到2017年的19单,发行规模共计129亿元。


其余基础资产类型中,消费性贷款、金融租赁资产及商业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产品发行量,分别为179亿元、345亿元及5亿元,发行规模仍相对较小。


汽车贷款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跃居2017年度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首位,累计发行规模为1097亿元,同比增长86.88%。自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车贷支持证券产品发行的注册制和银监会推出备案制以来,汽车贷款支持证券产品的发行规模和占比都在不断地提升。除了量的增长外,汽车贷款支持证券产品也显现出质的提升,尤其是在交易结构等方面不断创新。


汽车贷款支持证券出现创新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基础资产种类多样,有助于创新发展;


第二,汽车贷款证券化入池资产所受的约束较少、灵活性相对较高,为创新创造了一定的客观条件;


第三,融资渠道单一、成本高的问题促使汽车金融公司不断进行汽车贷款支持证券创新。


汽车贷款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具有较高的分散性和较高的同质性。一般而言,汽车贷款支持证券的单笔贷款占比较低,汽车贷款借款人往往分布在各地,因此入池资产地区比较分散。同质性出现的原因则是汽车贷款合同的标准化程度较高。


2017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另一重大创新为12月21日,由农行发起的全国银行间市场首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农盈2017年第一期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该单产品的基础资产为投向浙江省内“五水共治”主题项目的企业贷款。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绿色产业,投资者在参与重大绿色项目建设的同时,可以分享绿色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收益。



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市场份额显著提升


住房租赁是2017年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最为迅速的项目类型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各一线城市纷纷出台限购政策,房价节节攀升;除此之外,一系列的贷款、房屋转让政策也使得购房者倍感压力。截至目前,住房租赁市场相关支持政策的发展方向已经较为明确,它们也正在实践中逐步得到落实。


目前,国内住房租赁的经营模式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式:根据物业布局的不同,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根据资产量的不同,分为重资产运营模式与轻资产运营模式;根据市场参与主体的不同,分为开发商类、中介类、酒店类与创业类。


以依据资产量的不同分类为例,重资产运营模式是指运营企业通过自建、收购等方式获取并持有房源,并通过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获取利益的模式。而轻资产运营模式是指运营企业并不持有物业,而是通过长期租赁或受托管理等方式集中获取房源,通过转租(包括对物业升级改造后转租)获得租金价差和通过输出品牌、提供租务管理和物业管理等服务,获得管理报酬的模式。目前,市场上采用重资产运营模式的主要有万科旗下的泊寓、龙湖旗下的冠寓、复星旗下的乐乎公寓等品牌;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的主要有自如、我爱我家、魔方公寓、蘑菇公寓等品牌。


选择轻资产运营模式的企业,前期沉淀资金相对少,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拓展市场。而重资产运营模式下的房源多为集中式物业,企业在物业获取效率、运营效率和跨周期资产运营等方面优势明显,不仅可以获得租金收入,还可以获得资产升值带来的收益。但重资产运营对资金的要求较高,住房租赁的国有企业和开发商等公寓运营商通常拥有雄厚的资金和融资优势,拥有闲置的自持物业资源,且具备物业改造能力。 


无论是以何种模式经营的房屋租赁,都有一些相同的特征,主要为:前期获取整栋物业所需投入的资金量较大;管理过程中还需考虑较大的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融资困难;现金流比较稳定等。


由于住房租赁行业有十分稳定的资金流和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而同时又面临融资困难等问题,利用资产证券化手段盘活存量资产就显得很有意义。监管部门对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是大力支持的。


监管部门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政策上。2017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2015年,住建部等部委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等政策指导文件,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激励作用。2015年12月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并对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持鼓励态度。


2016年,国务院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鼓励推广租赁补贴制度,同时强调培育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企转型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推进REITs试点等。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文件中,“发展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被列为工作重点。


2017年5月,《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该条例从保护财产权的角度,清晰界定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并详细搭建政府对市场的监督激励机制。此外,各部委陆续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指导意见,督促试点单位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方案落地。



PPP模式与资产证券化相结合将对国内的资本市场产生更强的推动作用


PPP项目指的是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下诞生的项目。2017年,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一被提出,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针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特殊性,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范及支持政策。接下来主要就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情况进行介绍。


蓝皮书指出,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PPP模式与资产证券化相结合,将对国内的资本市场产生更强的推动作用。2017年,针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监管机构采取了相应的鼓励措施。


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指出,深化PPP模式,完善相关价格、税费等优惠政策,并强调政府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11月,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六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认为应出台PPP模式合同范本,并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的建设。


另外,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还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可将能够带来现金流的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美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经验给我国的几点启示


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初衷是解决金融市场流动性不足问题,之后则在多次经济危机和证券化技术创新的冲击下,不断向前发展,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我国的经济环境与美国相比,有自己的独特性,简单照搬美国的成熟经验不见得有成效,但可在以下几方面完善改进,以更好地促进资产证券化助益经济发展。


1.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

近年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为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制度保障,资产证券化市场因此迎来了跨越式发展。但这离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还有不小差距。目前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下的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具有行业普遍共识下的“破产隔离”功能外,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载体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资产风险的实质转移有待商榷。所以,建议我国建立一套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完整的资产证券化法律体系,解决资产证券化法律冲突和障碍问题,以适应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规范化需要。另外,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类型较多,具体立法层面需要考虑不同基础资产的特性,尤其对不动产资产证券化要区别对待。


2.统一监管,放松管制

资产证券化业务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创新,涉及的参与主体、行业领域较多,目前我国实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不利于监管的统一协调。因此,建议推行混业监管政策,将资产证券化监管工作划归为由单一部门或机构负责,避免重复监管或监管缺位问题。另外,我国应放松金融管制,扩大合格发行主体和投资者范围,提高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促进资本市场深化发展。


3.建立完备的资产证券化会计和税收制度

资产证券化有别于其他融资工具的两个重要特性是:会计出表和税收中性。我国目前对信贷资产证券化有相关的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规定,但在企业资产证券化领域还是空白,而且对于存续期间执行审计的主体尚无明确定义,也没有对SPV能享有的税收优惠予以规定。此外,与美国相比,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制度比较粗浅,并未体现美国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中的精髓。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和创新,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和税收制度。


4.推进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标准化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覆盖了资产证券化的所有阶段。相对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更加完善,大力借鉴了美国“Reg AB II”的成熟经验,在双评级制度、大类基础资产差异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增强了安排。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主要遵循业务管理规定和配套的信息披露指引要求。总体而言,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还停留在“重视主体、轻视资产”的阶段,不利于投资者对产品进行比较分析和识别、判断产品风险。所以,建议我国加强底层、基础资产的信息披露,实行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募和私募发行区分、投资者和一般公众的信息可获得性区分等),促进交易文档的电子化和标准化,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加强投资者保护。


5.推动建设资产证券化私募市场

因为拥有高度健全的市场体制和完善的市场法律法规,美国资产证券化蓬勃发展,而繁荣的私募证券一级和二级市场是推动其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我国目前对于合格投资者的限定条件太过严苛,投资者结构单一,而且在私募发行和转让方面存在政策和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严重阻碍了资产证券化产品定价、风险转移和流动性转换等功能的实现,不利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议适度放宽合格投资者标准,发展资产证券化私募市场,将其提高到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战略高度,打破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瓶颈,提高资本市场效率,使之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信贷资产证券化参与机构持续增加,发行重点趋于集中


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最早进行试点的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至今已经12年,积累了许多经验,在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最为规范和成熟。2017年,我国共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133单,同比增长23.15%;发行规模达5972.37亿元,同比增长54.41%。从基础资产类型看,具有小额分散特征的零售类资产已经确立了市场主流地位。从市场参与者看,发起机构持续扩容,中介机构日趋集中,投资者更加主动和专业。从市场机制看,市场各项配套政策和制度日趋完善。总体上看,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驱动力已经从外部的政策因素转化为市场各方的自身需求,市场进入了内生增长时代。


自2012年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银行间市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起机构持续扩充。试点初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主要是国开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目前已逐步扩充至政策性银行、五大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公积金中心等多类型、多样化机构。2016年,有63家机构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2017年发起机构总数为61家,与2016年基本持平。其中,39家机构连续两年发行,主要是五大行、股份制银行及汽车金融公司;24家机构2016年发行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但本年未发行,主要是城商行和农商行;22家机构为2017年新增发行,主要是城商行、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公积金中心及邮储银行本年未发行。


总体看,重点发起机构向五大行、股份制银行及汽车金融公司集中,且每单发行规模增长明显。2017年,五大行发行规模达1989.15亿元,市场占比为33.31%,发行规模同比增长100.38%;平均每单规模达66.31亿元,同比增长26.91%。这主要是因为个人住房贷款成为基础资产的主流,五大行RMBS每单规模明显较大。股份制银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领域也同样发展迅猛。2017年共计发行1748.94亿元,同比增长96.52%。平均每单规模也在不断增加,2017年平均每单54.65亿元,同比增长41.25%。农商行及城商行受自身区域布局、资产体量和投资端等因素的影响,每单规模明显偏小。汽车金融公司发行规模同样有较快增长,增幅达67.09%,平均每单规模相比于2016年略有增长,表明资产证券化已经成为汽车金融公司成熟的资产负债管理工具。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虽然发行规模体量不大,但增长迅猛,同样反映出资产证券化对于不能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独特的功能优势,日益成为其平衡资金来源、打造流量经营模式的重要工具。


对于银行类金融机构而言,作为发起机构的城商行与农商行持续扩容,但发行量日益向政策性银行、五大行与股份制银行等大中型机构集中。对于城商行与农商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不仅能够破解资金和资本的限制,打通融资及资本释放的渠道,同时还能够分散资产的集中度风险,规范与提升内部管理,但自身的资产体量限制了它们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持续性。对于大中型银行业机构而言,资产证券化对于它们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化解不良贷款问题的作用正在日益显现。


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正在成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发起机构数量不断增加。2017年,汽车金融公司数量新增30%,金融租赁公司数量新增150%,主要合资汽车金融公司和主流金融租赁公司均已参与资产证券化市场。二是发行产品数量及规模不断增加。发行产品数量占比由2016年的23.58%攀升到2017年的33.08%,已经接近半壁江山;发行规模占比从2016年的19.05%提升到2017年的24.07%,接近1/4。三是汽车金融公司的发行规模、单数及平均每单规模在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中均占据主导地位。2017年的发行规模达937.29亿元,仅次于五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各类机构中列第三位。非银行金融机构特别是汽车金融公司积极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原因有三。(1)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具有吸收存款的能力,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其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有效工具。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既能优化报表结构,同时也能在不增加负债的情况下进行融资。(2)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的增长主要集中在零售类和消费类资产上,此类资产市场投资端较为认可,其基础资产利率定价更为市场化,普遍存在超额利差,产品销售较为容易。(3)相比于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在汽车类和消费类资产方面具有行业优势和交易场景优势,在借款人管理及贷款管理上的专业性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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