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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法研究的中国视角”研讨会暨张月姣大法官新书发布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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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建设学科、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办的“WTO法研究的中国视角”研讨会暨张月姣大法官《亲历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新书发布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来自中伦律师事务所、汇仲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等实务专家,以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法制日报社等编辑共计近五十人参加了此次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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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为《亲历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新书发布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刘敬东研究员主持。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会长、中国前驻WTO部长级大使孙振宇在致辞中指出,本部新书凝聚张月姣大法官长达八年的办案经验,新书出版可喜可贺。法律工作者应以张月姣大法官为榜样,为我国法治建设作出贡献。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李詠箑副司长在致辞中代表商务部条法司从事世贸争端岗位的同事向张月姣大法官新书出版表示祝贺,并指出该新书为了解上诉机构成员裁决提供难得的机会。社科文献出版社政法分社王绯社长代表社科文献出版社表示祝贺,并预祝本次新书发布会和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李晨编辑介绍了新书背景。


在发布会上,张月姣大法官、孙振宇会长、李詠箑副司长、刘敬东研究员、王绯社长共同为新书揭幕。随后,WTO上诉机构前主席张月姣大法官指出该部新书是她对世界贸易组织、多边经贸体系、国际经济治理、国际法治等认识和体会的记录和分享,希望新书出版能够提升WTO领域的中国声音,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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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为主题研讨。WTO上诉机构前主席张月姣大法官以“亲历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为题发表主旨发言。张月姣大法官对上诉机构成员选聘程序、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危机进行介绍后,指出在多边贸易体系下,中国的声音能够得到更好的支持,中国的诉求能够得到更好的反映,中国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在主题讨论环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薛荣久教授指出,加入WTO与中国发展紧密相关,未来WTO的重要性应得到进一步重视。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王成安副会长指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为应对潜在的贸易和投资摩擦,我国应重视包括WTO协定在内的法律的作用。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周世俭研究员指出,反倾销规则对中国的最大歧视是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该问题应得到有效和及时地解决。商务部条法司李詠箑副司长指出,由于WTO争端解决程序源自国家主权让渡,在解决贸易争端时,为维持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功能,主权国家和裁判者都应保持适当的自我克制。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沈红雨审判长指出,WTO体制对中国司法和中国法治具有促进作用,在继往开来的新时代,中国人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第三单元为专题研讨。本单元由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于方处长主持。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费宁律师以“‘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国际投资保护与国际贸易协定问题”为题发表主题发言。费宁律师建议我国法律人应重视WTO争端解决机制和国际投资仲裁之间的相关性,积极利用国际经贸规则维护中国利益。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蒲凌尘律师以“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与贸易救济调查的新动向”为题发表主题发言。蒲凌尘律师指出,当前贸易格局正在变化,中国应借鉴欧盟立法,创建新规则上的国家共识,提升中国话语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亮律师以“WTO与FTAs关系简述”为题发表主题发言。丁亮律师指出,我国应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上发展自由贸易协定,可以考虑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基础上,签署更多的双边贸易协定。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李居迁教授以“环保新措施之WTO应诉借鉴” 为题发表主题发言。李居迁教授指出,中国环保措施应符合WTO基本原则,特别是应满足政策目标和措施的必要性要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红柳教授以“‘WTO机构文件’在WTO法中的应有定位及适用”为题发表主题发言。龚红柳教授通过实证调研,论述应尽早明确WTO机构文件中的作用和定位。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孙昭副处长对上述主题发言作出精彩的评论。

第四单元为方法研讨。本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主持。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冯雪薇律师以“记录历史和研究现实”为题发表主题发言。冯雪薇律师建议WTO可提高庭审透明度,并进一步指出,我们应在张月姣大法官新书基础上研究WTO机制,永远在学习的路上。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研究部杨凤鸣副主任以“WTO规则的宣传与普及”为题发表主题发言。杨凤鸣副主任提倡积极宣传和普及WTO规则,并培养高端法律人才。君合律师事务所周勇律师以“飞机补贴争端的法律问题”为题发表主题发言。周勇律师指出,我国大飞机行业发展应使用立法手段维护我国行业利益。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副教授以“《反倾销协定》第2.2条‘原产国生产成本’与SCM协定第14(d)条‘充分回报’之比较”为题发表主题发言。胡建国副教授从政策角度考虑法律问题,强调应从市场本质和定价行为认定反倾销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公法研究室主任蒋小红研究员以“欧盟最新的贸易救济立法符合WTO规则吗?” 为题发表主题发言。蒋小红研究员对欧盟最新的贸易救济立法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我国应积极利用WTO规则,从法律上挑战欧盟措施,以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傅东辉律师对上述主题发言作出精彩的评论。

第四单元为闭幕式。本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孙南翔助理研究员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刘敬东研究员指出,今天会议取得巨大成功。当前,我们面临一个非常美好的时代,大量的国际经济法概念和术语进入党的十九大报告,诸多新的课题和问题亟待研究。中青年国际法学者及实务界没有理由不像张月姣大法官等前辈学习,不断将中国国际法理论推向新高度。WTO上诉机构前主席张月姣大法官总结到,今天会议让我非常感动,收获颇多,她寄希望我们国家越来越强大,软实力越来越强,并不断为国际社会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王蔷处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周小康副秘书长、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韩逸畴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何晶晶副研究员、毛晓飞助理研究员、任宏达助理研究员等与会。本次研讨会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系列成果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将继续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不断加强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学术交流,为繁荣国际经济法理论和实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供稿:国际经济法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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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立体

作者简介:

张月姣

19641968年赴法国留学,获法国汉纳大学学士学位;19811982年赴美国乔治顿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78年起,工作于中国国家进出口委员会、中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参与起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济特区条例等。


19821984年任世界银行法律部法律顾问。


19851998年担任对外经济贸易部条约法律司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司长,参与中国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外资法、外贸法、反倾销反补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


19901998年,任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代表,中国复关和入世谈判法律顾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国际发展法学院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

19982004 年,任亚洲开发银行助理法律总顾问、东亚局副局长、嵋公区域局副局长、亚洲开发银行上诉委员会主席、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局局长。

20071127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DSB)正式任命张月姣为上诉机构成员(大法官),2012年被选为上诉机构主席,这是中国人首次在世贸组织中担任这一重要职务。


图七:上诉机构前法官来WTO为张月姣大法官送行。左起埃及籍法官George、张月姣法官、美国籍法官James (2016年10月25日)

上诉机构前法官来WTO为张月姣大法官送行。左起埃及籍法官George、张月姣法官、美国籍法官James 


内容简介:

张月姣法官是第一位在WTO上诉机构担任大法官的中国人,又是一位女性,其个人经历代表了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女性在国际上身份和地位的提高与认同,已经成为一种符号和象征。

本书将张法官担任WTO大法官的8年时间里主审的17个案件予以汇集,按照“重点法条——案件背景——判决意见——出具意见的特殊考量与法官对该法条的独特理解和阐释”这样的体例编辑成书,因之前国内没有同类书籍出版,最多是一些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律师从律师的角度阐述过对WTO案件的意见和讲述个人执业经历,而从没有中国人能从法官的角度来阐释这些案件的判决过程和依据以及这些经典案件可能对国际经济竞争格局和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产生的影响,因此本书的出版将填补本领域的空白,具有很强的独创性,本书对于国际经济法律规则的解读不仅对我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将对中国在国际经济竞争格局中的地位和发展前景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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