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过社会力量而完成自身的解放,这是马克思向我们揭示的社会发展方向,也是今天的社会建设应致力的价值目标。社会建设需立足于社会现实而推动“抽象的公民”复归于“现实的个人”、复归于每个人的现实社会生活。一个有活力、有生机的社会需要公民积极主动地行使公民权责,而公民行权担责的意识和能力,需要通过切实的社会建设来促成。今日中国需要努力促成积极的公民身份,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个体的安全、自由、幸福、成长与社会的整合、团结、有序、生机之间的平衡协调。
王小章,社会学博士,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教授。
冯婷,浙江大学社会学系硕士,浙江省委党校教授。
导 言
第一章 流离的个体与趋于涣散的社会
一 现代个体的诞生及共同体的解体
二 新一波个体化与“风险社会”
三 转型中国的个体与社会
第二章 公民身份:一种重塑个体与社会的制度
一 现代公民身份及其起源和发展
二 现代公民身份以个体为本位谋求个体与社会的平衡发展
三 马克思与现代公民身份制度:批判、肯定与超越
第三章 从社会革命到社会建设
一 社会革命:从上层机构到基层社会
二 从梁漱溟到费孝通:社会建设的中国探索
三 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以社会建设为重心”
第四章 走向以积极公民身份为核心的社会建设
一 何谓社会建设
二 积极公民身份及其条件
三 积极公民身份的威胁
四 市民社会、能动社会和“福利社会”:以社会建设促成积极公民身份
五 不平等、不确定与社会建设:社会建设的双重任务取向
第五章 制度、结构、心态——社会建设的实践层面
一 制度调整
二 结构转型
三 社会心理调适
附录1 现代性视域下的社区与社团
附录2 论怨恨:生成机制、反应及其疏解
附录3 论焦虑——不确定性时代的一种基本社会心态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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