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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长江中游城市群蓝皮书: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与产业协同发展报告(2016)

近日,由武汉大学联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长江中游城市群蓝皮书: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与产业协同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武汉举行。


长江中游城市群涵盖了我国“两型社会”建设的试验区和重要的生态经济区,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全面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与产业协同发展,对于优化长江中游城镇和产业布局,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资源优势互补、产业分工协作、城市互动合作,实现“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蓝皮书以“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与产业协同发展”为主题,蓝皮书研究认为,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型城镇化与产业协同发展,应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立足于城市功能和产业发展空间,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促进城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抓手,增强产业对城镇化的推动作用,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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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城市群城镇化助推产业结构升级作用有待增强

城镇化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攻方向。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密切相关,服务业是就业的最大容纳器。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集聚、生活方式的变革、生活水平的提高,都会扩大生活性服务需求;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三次产业的联动、社会分工的细化,也会扩大生产性服务需求。城镇化带来的创新要素集聚和知识传播扩散,有利于增强创新活力,驱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目前,与快速扩张的城镇化相比,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的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滞后。2014年长江中游城市群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仅为43.11%,与全国平均水平的46.1%,与发达国家74.0%的平均水平相距甚远,与中等收入国家53.0%的平均水平也有较大差距。一方面,半城镇化阻碍服务业快速发展。除武汉、长沙、南昌等省会城市外,其他中小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相对滞后且发展不均衡,对促进区域人口合理分布的贡献能力有限,带动产业发展的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城市集聚能力不足阻碍服务业转型升级。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小城市较多,且集聚能力不足,城市发展对服务业带动作用有限。目前,中小城市集聚效应不足影响到服务业发展。尽管这些城市交通运输、商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发展迅速,但建立在精细产业分工基础上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仍然滞后。


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分工集群效应有待提高

城市是产业发展和升级的空间载体,城市产业发展演进轨迹代表了一个区域的产业发展路径。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的发展应顺应国家产业发展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的趋势,实现由资本要素主导阶段向知识信息要素主导阶段的过渡。创新驱动是当前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也是现阶段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的重要任务。但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规模不够合理,城市群内产业分工不够协调,城市集群和产业集群效应有待提升。一方面,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不合理,武汉、南昌等大城市在其所在城市群内一家独大,具有很强的产业和人口集聚效应,导致其主城区人口压力偏大,出现了明显的“城市病”,并与其综合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而其他中小城市承载集聚产业和人口能力不足,潜力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另一方面,城市群内产业结构雷同现象明显,产业内部结构不够合理,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动力不足,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多数城市产业结构高度趋同,特别是工业部门的许多行业出现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问题。湘鄂赣三省都是主要以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等为主要产业,产业相似度超过了90%,彼此在产业合作方面的空间狭小。


同时,产业空间调整、升级困难。由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不完善,以GDP为导向的现行政绩考核体系容易扭曲地方政府行为,经济发达的城市为了“截留”传统产业而出台各种形式的补贴政策,从而滞缓了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步伐。同样,经济欠发达的城市为了承接产业转移,不惜动用各种资源和采取优厚的补贴条件以确保项目落地,由此容易形成新一轮产能同质化扩张。此外,科技创新投入不够合理。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每万人从业人员中的研发人员数、研发经费支出远低于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从研发的构成来讲,投入非常分散,效益不高,企业尚未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市场主体,并且在研发类型方面,政府对基础研发和应用研发的投入不足,科研资金主要由企业筹集,而研发经费主要投向实验,基础研究十分薄弱,难以为技术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环长株潭坚持“一核多心”的城市群发展思路

环长株潭城市群是由国务院划定的重点发展区域,总面积9.68万平方公里,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核心,辐射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娄底五市。2015年湖南省出台的《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家〈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中提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应充分发挥湖南省“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以长株潭一体化为核心,以产城融合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将环长株潭城市群打造为全国“两型”社会示范区和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力争使环长株潭城市群成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支撑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因此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化与产业协同发展是湖南省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崛起的关键。


为了保持环长株潭城市群继续走新型城镇化的道路,有必要对空间结构进行优化设计,遵循由新型城镇化引导的“一核多心”模式。


“一核”指的是由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联合组成的发展核心。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且有利于形成强有力的增长极。城市群空间结构必须顺应这一生长规律,但也必须保证三市的联合发展符合两型社会建设、绿色发展要求。首先,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之间必须留出生态绿心,可参考荷兰兰斯塔德城市群先进经验,为三市划定严格的发展边界,使三市建成区之间保留500平方公里以上的生态绿地作为“绿心”。其次,积极引导三市的合理扩张,致力于建设既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辐射带动力和区域竞争力,又能充分彰显两型社会特色的发展核心。长沙应把握湘江新区获批的机遇,坚持东提西拓战略,重点发展河西城区。株洲应做好云龙新城、南洲新区、东部新城等的开发工作,向北、东、南三个方向进行枝干状的逐步拓展。湘潭应在九华、天易等园区的基础上,做强杨河、姜畲等组团。三市应合力打造以湘江为轴带,由若干个滨水板块、组团共同组成的,“两型”特色彰显的发展核心。


“多心”指的是衡阳、常德、岳阳、益阳、娄底这五个各具特色的综合性中心城市。考虑到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面积较大,一个发展核心难以有效地辐射城市群的全部区域,需要有多个发展中心来承接核心的辐射力,并扩散到周边地区,从而实现城市群的总体发展。因此,必须从城市群战略规划的层面,对衡阳、常德、岳阳、益阳、娄底这五个中心城市进行准确的战略定位、选择主导产业、控制发展速度,理顺中心与核心的交流协作关系,保证中心城市能够承上启下,有力地带动周边县、市、区又好又快发展。。


城镇化是长江中游城市群产城融合的关键

解决长江中游城市群产城融合问题的本质在于弄清城镇化如何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制造业在空间上有效集聚或者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这也是进一步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产城融合、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


蓝皮书认为研究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产城融合问题主要在于研究城镇化是如何作用于产业集聚效率的提升或产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的,即解决长江中游城市群产城融合问题的本质在于弄清城镇化是如何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制造业在空间上有效集聚或者实现制造业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的,这也是进一步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产城融合、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蓝皮书将制造业资源配置效率分解为集约边际下的资源配置效率变化与扩展边际下的资源配置效率变化,其中集约边际下的资源配置效率主要受产业资源流动的影响,因此其与城市拥挤成本相关;扩展边际下的资源配置效率主要受产业生产率的影响,因此其与城市的创新潜力相关,进而蓝皮书从城市拥挤成本与城市创新潜力的角度,分析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发展对产业集聚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蓝皮书的结论意味着,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力资本水平和研发水平的上升,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人口密度的增加和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产城融合进程在逐渐加快。未来长江中游城市群可以继续通过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增加研发投入,即通过提升城市创新潜力来改善城市群内产业资源配置的效率,也可以通过积极城市化和发展公共交通,即通过扩张城市人口规模、降低城市拥挤成本来改善城市群内产业资源配置的效率,进而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产城融合步伐。


蓝皮书的研究结论还表明长江中游城市群产城融合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产业集聚效率下降十分显著。虽然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正在逐步消除,长江中游城市群各行业资源配置整体有效,但是资源配置效率却在逐渐下降。一方面长江中游制造业扩展边际下资源配置效率下降最为显著,另一方面长江中游制造业集约边际下资源配置效率同样有所下降,这也说明长江中游城市群产城融合存在较大的障碍。②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人口密度还有待提升。城市人口密度对城市产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一方面,城市人口密度越大,意味着城市拥挤成本越高,进而会恶化集约边际下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城市人口密度越大也意味着人口聚集的外部性越大,若后者的作用大于前者,那么城市人口密度的增加反而会改善集约边际下的资源配置效率。当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人口密度增加的外部性要大于其产生的拥挤成本。与长三角相比,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人口密度偏低,城市人口集聚的外部性还未充分体现,因此长江中游城市群现阶段还可以通过积极城市化、推动城市人口扩张来改善城市群内产业资源配置的效率,进而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产城融合进程。③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城市空间布局应该进一步优化。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的系数并不显著,这意味着对于长江中游城市群而言,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对降低产业集聚带来的拥挤成本的作用并不太大,这说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城市空间布局,特别是城市交通布局与其产业布局并不匹配。


为了进一步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产城融合进程,蓝皮书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①优化城市布局,不断降低城市群产业集聚的拥挤成本。城市群产业集聚会造成城市的资源短缺,如用地紧张、地价上涨、住房困难、空气污染等,进而会直接影响产业集聚的效率和城市群发展,而城市群产业布局作为城市资源在空间上的配置方式,对城市资源的科学有效利用必然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要积极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合理布局,加快实现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科学配置,提高长江中游城市群资源的使用效率,推动城市群经济的健康发展,不断带动城市群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城市群的功能定位,实现长江中游城市群空间结构的优化和城市拥挤成本的下降。②逐步扩大城市规模、适当增加城市群的人口密度,坚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承载能力为支撑,全面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城镇化水平,着力解决已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和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常住人口市民化问题,逐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未来长江中游城市群应根据城市规模和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民工落户标准,加快公共服务对落户农民工的覆盖。③强化区域互动,不断推进城市群市场协同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集聚效率的提高和产城融合程度的提升离不开长江中游城市群市场一体化的深化,只有如此才能推动资源在城市群内部的合理配置,实现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产业资源与城市发展状况相匹配,而若要进一步削弱市场分割,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建立统一的市场,就必须打破地区和部门封锁,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地区间的互动,去除阻碍商品和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类限制,取消地区性歧视和不公平的市场政策,建立完善的区域合作利益协调机制,不断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市场一体化水平。


标签: 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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