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我社将在《社会理论译丛》中推出在学术界深有影响的德国理论家哈贝马斯的代表作--《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本书是德国著名理论家尤尔根·哈贝马斯的一本重要著作,由12篇文章组成,有些是会议的论文,有些是发表在杂志中的文章,由哈贝马斯写了一篇导论集结出书。从每篇的内容看,都有其不同的"即兴"特征。但所有这些文章都有一个共同点,也就是本书的宗旨:以不同的起点去研究一种理论观点: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本书向读者展现了哈贝马斯的理论抱负和他要建立的理论大厦的轮廓。
作者介绍: 尤尔根·哈贝马斯,是法兰克福学派最有名的理论家之一,法兰克福大学哲学和社会学教授,被认为是"批判理论"和新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不仅在哲学、社会学、政治学、语言哲学、解释学、历史科学、心理学等领域中有着深厚的造诣,而且还是这些学科中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的社会哲学理论不仅在联邦德国青年学生中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被称为是"联邦德国思想威力最强大的哲学家",而且对某些西方国家的哲学界和社会学界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英国社会学家约翰·雷克斯认为,哈贝马斯的造诣之深可与黑格尔相媲美;彼得·威尔比则直接称哈贝马斯是"当代的黑格尔"和"后工业革命的最伟大的哲学家"。由此可知哈贝马斯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巨大影响。
哈贝马斯是一位多产的作家,发表过30多部著作。除本书外,主要著作还有:《理论与实践》(2001年中文版即将在我社出版)、《认识与兴趣》、《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晚期资本主义中的合法性问题》、《交往行动的理论》、《道德意识与交往行动》、《现代哲学对话》、《一种清算灾难的形式》、《后形而上学思维》、《作为未来的过去》、《事实与价值》、《对话伦理学解说》、《包容他人》等。
《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是哈贝马斯学术历程的第二阶段的代表作之一。这时,哈贝马斯对现实政治的兴趣相对淡薄了,转向批判理论的深化和系统化,并着手建立他的有别于他的前辈的理论体系--交往理论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套以交往理论为框架的社会进化理论,并且提出了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设想。《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是哈贝马斯这一时期思想的最集中的体现。它向我们提出了许多值得重视和研究的观点。这些观点对于我们了解、认识当代新马克思主义的特点无疑是非常有价值的。
哈贝马斯在书中的主要论述如下:
(一) 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评介问题 哈贝马斯认为,迄今为止,任何一种社会理论,无论是历史唯物主义还是社会学的其他理论都不能全面解释社会进化或者提出社会进化的构思。它们只能说明某一社会现象领域。历史唯物主义用于解释类的历史的理论有他的局限性。因为,这种理论自身的传统中存在着问题。
哈贝马斯在书中提出,他用交往理论的观点来考察历史唯物主义时,发现在其理论传统中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第一,不加反思的历史客观主义;第二,从存在和意识的关系上批判资产阶级的规范内容时,也同时否定了资产阶级的规范和价值中的内在的有用因素;第三,忽视了道德规范结构在社会进化中的重要意义。哈贝马斯认为,斯大林把历史唯物主义法典化,并且把它禁锢在他所确立的理论框架中,无疑进一步堵死了这一理论发展的道路,使这一理论成了一种没有生机的僵死的教条。所以,哈贝马斯提出,历史唯物主义要想成为一种富有生命力的普遍的社会进化理论和达到它原来所确立的目标,就必须重建。重建不是"复辟",不是回到已经腐朽了的最初状态上去;也不是"复兴",不是更新那些已被抛弃了的传统,而是把这种理论拆开,用新的形式加以组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经验表明,缩手缩脚地固守纯哲学的媒介,以及为了科学的实证性全盘放弃哲学反思这两种做法,都是危险和不可行的。在他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只有以哲学的彻底反思力量来重建。
(二) 关于社会进化的动力问题 哈贝马斯认为,社会进化是行为主体在与外部世界的交往中把外部结构转变为内在结构--思想、观点、能力的学习过程。这种学习过程不但表现在技术知识、组织知识、工具知识的生产力的领域中,而且也表现在交往行为和用共识解决行为冲突的道德实践领域中,它能够产生出"划时代的发展动力"。
他在分析人的自我发展和社会进化的关系时,强调人的认识能力、语言能力和相互作用能力以及与之相应的道德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强调人的系统(社会化的人)和社会系统在结构上共同性,强调类的历史发展中,社会形态、集体同一性和自我表现同一性的一致性。他认为,社会本身不能单独实现进化,只有当它和行为主体结合在一起时,才能构成一个有进化能力的系统。
(三) 关于社会制度的生命力问题 哈贝马斯关于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最终目的,是以他的交往理论对现代西方社会进行预测性的分析,重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他在分析论证现代西方社会的矛盾和现状以及解决矛盾的方法时,提出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性问题,同时也涉及到这种社会制度能否具有生命力的问题。
(四) 对话在社会进化中的作用 哈贝马斯认为,对话是人们以语言为媒介进行的交往活动;通过对话,人们才能相互沟通和理解;双方的愿望和要求都能够成为对话的对象;每一方试图获得的东西都可以在对话中得到解释和认识,双方的利益都可以得到考虑。即使发生矛盾,一方还可以通过说明自己的要求是符合社会规范标准的和正当的,来为提出的要求做解释。当他说服了对方的时候,他的意向性力量就会在对方的行动上发挥作用。于是,理解和协调行为就会出现。行为冲突和利害关系就能够得到调节和解决。哈贝马斯相信,人们借助于对话取得的共识,最终将推动社会进步。
《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是我社推出的第一本哈贝马斯的重要著作,2001年我社将推出哈贝马斯的另一本重要著作--《理论与实践》的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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