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王洛林 得益于2004年以来中央采取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今年,我国的宏观经济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运行态势。预计全年GDP增长仍能达到9%以上,而各种价格涨幅则大幅回落,消费价格涨幅可望回落到2%以下。物价的快速回落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物价涨幅的快速回落也说明我国的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正在发生变化。因此,我们在看到大好形势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出现的新变化,深入研究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在去年的秋季蓝皮书前言中,我就曾提出:“我们在看到大好形势的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到所面临的形势的极度复杂性,也要求我们对涉及我国经济增长的深层次、长期性问题予以更多的关注……例如投资与消费失衡问题、城乡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弄清产生它们的深层原因,切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 从今年的情况看,这些问题有的有所缓解,如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有的则进一步加剧,例如投资与消费失衡问题。据预测,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GDP的比例很可能达到55%,而2006年则可能进一步达到ao%。与此相应,消费占GDP的比例则将进一步下降。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投资率高一些是正常的,但高到目前这样的程度就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衡了。对这一点,目前国内经济学界的认识基本是一致的。问题是如何解决。 其实,早在1998年,在研究我国需求不足的成因时,我国经济学界就已提出了投资率过高这一问题,指出要通过促进消费需求的增长来解决需求不足阅题,并提出了不少政策建议。但实际情况是,除了个别年份以外,投资率攀升的趋势不但未得到扭转,反而有所加剧,从2001年的38%上升到了2004年的近44%,预计今明两年还会进一步攀升。这似乎说明我们还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以致一系列对策措施效果还不明显。 这就需要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 首先需要弄清问题的真正成因。按照宏观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消费是收入的函数。从居民收入人手研究消费需求不足问题无疑是一个正确的思路。实际上,对于居民收入问题,我国经济学界也已经作过不少研究。早在几年前就指出,我国居民收入增长长期落后于经济增长,认为这是造成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诸如增加公务人员工资、提高城市居民最低保障线、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等政策建议。这几年,国家也不断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提高居民收入的措施。但是,从实际情况看,效果同样不够明显,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经济增长的现象虽然在个别年份有所改善,但总体上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多年来形成的居民收入增长落后于GDP增长的趋势仍在延续。 事实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这样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是否为某种经济规律使然?力图使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进而达到提高居民收入占GDP比例的目的是否仅是一种一厢情愿的主观愿望,而缺乏客观基础?如果确实存在这样一个分配规律,它又是如何形成的? 构成居民收入主要部分的就是劳动者报酬。甚至可以说,在我国目前的所有制条件下,只有提高劳动者报酬才能真正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而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原理,劳动者报酬问题实际是国民收入如何在M与V之间进行分割的问题。按照马克思的观点,M与V的比例关系确实是遵从一定经济规律的。那么,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这一规律有何特点?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 如果这些问题是成立的,那么,就需要深入研究支配我国目前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规律。特别是,要研究是什么样的规律支配着我国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能否脱离客观经济规律提高劳动者从而提高广大居民的收入水平?如果不能,我们又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我认为,只有弄清了这些问题,才可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并把它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方面。 为了落实《建议》的要求,实现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我认为围绕上述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是十分有意义的。因此,我希望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能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研究内容,也希望有更多的经济学工作者关注和研究这一问题。 2005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