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译者序:公司治理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 已有的许多研究表明,如何回报投资者一向以来都是上市公司问题的核心,而回报中小投资者所采取的方式、态度与办法都涉及如何对待和保护他们利益的核心问题。因此,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一家上市公司及至整个证券市场繁荣与发展的关键。可以说,股市繁荣就在于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试想,如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受到保护,公司内部人肆无忌惮掠夺走公司的利润,还有人愿意为这样的公司投资吗?如果没有人对公司投资,股市如何繁荣?而就是这样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在我们的市场中,不少人却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在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发展了十多年,从发展规模上来看其成绩不小,但积累的问题却很多很多。何也?在国人的眼里,一碰到市场出现问题,一强调证券市场的建设,人们往往就会强调市场的法制不足,强调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强调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或管制,这些说法当然没有什么错,但是却没有把握住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所在,没有去反思一下现行证券市场的制度安排是否能够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不能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证券市场能够长期稳定地发展吗?从安然事件以来,美国股市为什么会一直“跌跌不休”,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上市公司以欺诈的方式来掠夺中小投资者的财富,就在于投资者对股市没有信心。再来看中国股市,从2001年以来,中国股市也一直熊气漫天,政府对此也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但是股市中小投资者不领情,股指只能是进一步而退两步,问题在哪里?问题也就于广大投资者对股市没有信心。试想,在一个没有信心的市场中,有谁愿意进入? 最近有报道说证监会已废除了一些旧的规章制度,政府试图通过调整现行的制度安排来改善市场的环境,来增加广大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这当然是一个好的开端,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与市场所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及市场的要求相比还相差很远。近年来金融市场的发展与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成为现代金融学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一些实证研究表明,不同的法律体系对投资者保护的差异性决定了资本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及繁荣程度。因为,证券是一种私人合同,它实质是代表了上市公司对证券持有人的隐性负债,这类负债隐藏于标准化的、可转让的股票中。在股票中,债务关系是隐含的,“债权人”的权利请求显然要弱于正式而详细地列明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合约。证券所隐含的许多权利实际上依赖于法律体系和政府监管条例来完成。可以说,证券的价值由它们所隐含的法律权利和保障这些权利的司法体系共同决定;在某种情况下可能更多的是依赖于法律体系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程度和这种保护的有效性。可见,法律体系对投资者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为了使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大多数国家需要广泛的法律、监管和司法制度改革,必须看到任何法律制度的不完全性在不断地改进。这正是近年来郎咸平教授一直所主张与身体力行的事情。我想,郎咸平教授之所以能够在这样短的时问内闻名国内证券市场,就在于他的观念、主张与要义都是在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于如何把上市公司运作的真相告诉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就在于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要义。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郎咸平教授的这些观念、主张与要义,并非仅是脑袋里简单的空穴来风,也不仅是某种理论的植入,而是对现代公司的实证研究长期积累的结果。现在奉献给读者的这本40万字的作品,就是对现代公司实证研究的结果。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一直是理论界与管理层最为关注的问题。特别对上市公司来说,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上市公司质量好坏的基础。但是,什么是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它的机制、运作模式如何?国外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整齐划一的吗?在现行的约束条件下,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很好地回答的。因为,无论是从国内,还是从国外来说,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是世界普遍存在、人们一直在探讨及尝试解决的问题。因为,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只在于公司的经理如何实现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且还在于不同的经济环境、不同的文化背景下采取怎样的公司治理模式,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如何来协调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关系等等更为复杂的问题。而郎咸平教授的这本书,不仅从一般性的意义上以实证的方式全面分析上市公司治理的运作机制与实际运作过程,如公司股利政策、公司长期债政策、公司破产与重组、公司兼并与收购、公司经营方式及公司股权结构,而且对不同的制度文化背景下的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讨论与辨析。这样就可能站在更新的高度、更深厚的背景上来理解公司治理机制的运作、来理解不同的市场体系下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受到侵害及如何保护的。可以说,这正是该书的理论特色。也正是在这基础上,郎教授的不少研究成果具有相当的原创性,如公司财务破产的研究就被美国最为流行的罗斯《财务学》教科书所采用。很简单,一种学说如果没有原创性是很难纳入教科书的知识体系的。郎咸平教授对公司治理理论的贡献,在此我不一一评说,有心的读者可以自己读其作品就可更深入地了解。我现在仅是列举一些更直观的资料,让读者自己来评估郎咸平教授本书的价值。
收录在本书的作品,基本上是郎咸平教授发表在世界一流学术刊物上的论文。这些发表在多家世界顶尖的经济和财务期刊上的17篇学术论文,如《American Economic Review》(全世界经济类排名第一),《Journal of PoliticalEconomy》(经济类排名第三),《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金融类排名第一,经济类排名第二),《Journal of Finance》(金融类排名第二,经济类排名第五)等学术期刊上,内容涉及财务、内幕交易、企业行为、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诸多方面。据统计,他在金融类期刊综合引用率第一的《Journalof Financial Economics》上面共发表了9篇论文,郎咸平教授的论文每年被引用38.11次,世界排名为第38位。他的学术成果得到世界一流商学院的普遍认可。
另外,根据2002年最新统计(“Impact:What Influences FinanceResearch?”Alex Butler等人,email:butler@lsu.edu),郎教授的公司破产论文“不良负债重组与公司私下重组的实证研究”是被列入全世界引用率最高的50篇公司财务论文之一,而同篇论文及另外4g有关公司兼并论文“管理业绩、托宾Q和成功收购要约获得的收益”同时被列为全世界引用率最高的28篇公司财务学方面论文之一。特别是以上所指的关于公司破产论文被列入1990年所有出版财务学论文中世界排名引用率最好的文章。还有,郎咸平教授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所发表的3篇论文也在学界引起很大反响,而有着很高的论文引用率,这3篇论文为“托宾Q公司多元经营、公司业绩”,“杠杆作用、投资与企业增长”,“东亚公司中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
此外,全世界最通用的公司财务教科书《Corporate Finance》(作者Jaffe,Ross,Westerfield,国内翻译本为《公司理财》)引用了郎咸平教授的4篇论文,而且世界上大部分公司财务学教科书都引用郎咸平教授的论文。例如《Corporate Finance Theory》(作者Megginson);《Corporate Financial Management》(作者Emery和Finnerty);《Financial Management》(作者Pinches);《FinancialManagement and Intermediate Financial Management》(作者Brigham and Gapenski);《Damodaran on Valuation》(作者Damodaran);《Financial Institutions Management》(作者Saunders);《Financial Markets and Corporate Strategy》(作者Grinblatt andTitman),还有其他不少欧美财务学教科书都有所引用,在此不一一列举。
还有,郎咸平教授虽然是公司财务学专家,但在经济学界也极富盛名。根据社会科学引用率计算(http://student.ulb.ac.be/~tcoupe/update/topl000c.html),郎咸平教授论文的总引用率位于全世界经济学家的第122名,以作者数目平均,则排名第302名,以作者和年数平均,则排名第386名。而且郎咸平教授已被列入世界经济学家名人录中(Who's Who in Economics,4th Edition,Edward Elgar Publishing 2003)。
别看列举这些数字十分简单,但是,学术圈内的人谁不知道呢,世界上十几万经济学家都盯着这几本杂志,莫说是在这些杂志上刊登几篇文章,就是能够上一篇也是莫大的荣幸之事了。就是在中国,包括那样多在欧美留学的经济学博士,又有多少人的文章能够上这些杂志呢?更不用说刊出这样多篇了。即使在美国,其成就也是非常惊人的,因为美国许多名牌大学商学院的教授们都难以望其项背的(在国外,一般来说,在这些刊物上发表3篇论文就可以被评为终生教授)。目前,国内有些人见郎咸平教授在国内发表意见很是不以为然。其实,这并不重要,有人真的觉得自己行,那么为什么不也到这些国际上公认的刊物上发表一两篇文章呢?据有人统计,国内还很少有“金融学家”在这些刊物上发表财务学的论文。一个社会、一个学界如果连基本的判别准则都没有,那么我们是无法走向国际的。因此,本书的出版不仅可以为国人就现代财务学方面提供一份最前沿的成果,也可以从中看到学者之艰辛。一个人不花十分的努力并加上思想的原创性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成就的。
还是在香港大学工作时,我就知道郎咸平教授,知道他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十分精通,也知道他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卓越的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与他谋面。直到2001年,他写了关于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一系列的文章,尤其是关于辩方举证、集体诉讼等如何保护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文章后,我意识到这才是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问题。因此,我就与他联系,并且郎咸平教授即刻给我打来了电话。两人畅谈甚欢,并很快地成了朋友。因为郎咸平教授有一点是与我的观念相合的,即证券市场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或许这就是志同道合吧!不过,那时我对郎教授的认识也仅如此而已。
2002年3月,我受郎成平教授之邀请到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访问了几天。尽管这次访问的时间是那样短促,但是几天的畅谈加深了我对郎咸平教授的了解。郎教授不仅就读于国际第一流的美国沃顿商学院,而且曾经执教于多家国际知名的商学院,其中包括沃顿商学院、密歇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纽约大学、芝加哥大学等。现在为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金融)系讲座教授。也担任过多个国际和国内机构包括世界银行、香港政府财经事务局等的公司治理顾问。
也正是这种阅历为其学术背景提供了深厚的功底,也为郎咸平教授对一些证券市场的问题发表意见提供了内在根据。近年来,郎咸平教授耗费相当的精力于国内股市,为建立一个健康法制的中国股市而四处奔波,甚至不畏得罪各类利益集团而呐喊,其智慧与勇气都为世人所仰慕,当然这也会开罪一些既得利益者。而本书的出版更是为国人全面认识郎咸平教授提供了一面镜子,以此为镜子,一些看法也就会烟消云散了。
本书能够翻译出版,是我们大家集体努力的结果。初稿由我的学生蒋涛(一、二、五、六、九、十三、二十三)、周凯(三、八、十、十二、十五、十九、二十四)、卫东(七、十一、十四、十六、十七、二十)、阎小娜(四、二十二)、刘光谱(十八、二十一)译出的,然后由我与郎咸平教授一起校对整理。尽管花了一年多的时间与功夫,大家做得十分辛苦,但要把其著作译好并非易事,特别是关于现代财务理论方面的作品更是困难,其中肯定有许多不足之处,希望读者能够提出宝贵意见。在这里,特别要感谢郎成平教授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周丽,没有他们的支持、帮助与鼓励,我们是无法把这项工作做好的。
易宪容
2003年9月29日于王府温馨公寓1l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