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Constitutional Jurisprudence Explanation |
| |
|
| 图书作者:张清 等
著 |
| 出版时间:2008-2 |
版次:1 |
| I S B N:978-7-5097-0045-7/D·0020 |
页数:248 |
| 开 本:32 |
印张:7.75 |
| 附赠光盘:否 |
字数:192千字 |
| 浏览人数: |
装帧:平装 |
| 阅读人群:有关政府官员,法学理论研究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 |
|
 |
原价:25元 我的价格:元 国际售价:
注册会员购书8.5折 VIP会员购书7.5折! |
|
|
|
|
|
内容简介 |
宪政问题涉及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方面,宪政同时也是一种治理技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的治理面临许多难题: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扣动每个人心弦的公正、民主、自由、人权等等,似乎都可以在宪政那里窥见解决问题的密钥。《》即是这样一种尝试,作者从宪政的一般理论出发,希图对当前中国的现实问题有所解读,有所促动。
|
| 作者简介 |
张清,法学博士,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
| 编辑推荐 |
|
| 中文目录 |
目 录 上 篇 理论阐释 第一章 自由与宪政…………………………………………………………………………/3 第二章 民主、多数暴政与宪政……………………………………………………………/25 第三章 中央与地方分权之模式选择………………………………………………………/47 第四章 法治化公民社会的长成……………………………………………………………/66 第五章 和谐社会的宪政建构………………………………………………………………/86 第六章 社会资本与宪政法治………………………………………………………………/103 下 篇 宪政分析 第七章 中产阶层及其民主化………………………………………………………………/121 第八章 中产阶层的宪政分析………………………………………………………………/134 第九章 农民阶层的宪政分析………………………………………………………………/151 第十章 村民自治的宪政分析………………………………………………………………/173 第十一章 乡村社会的法律治理……………………………………………………………/193 第十二章 后SARS时代的宪政拷问…………………………………………………………/219
|
|
|
英文目录(点击查看)
|
|
|
序 言(点击查看)
前 言 宪法之于宪政,犹如法制之于法治,正如黑格尔在其《德意志宪法论》文末写到的:被时代驱赶人内心世界的人们有两个选择,或者是驻留于彼处而成为永恒的死亡,或者以自然活力来寻觅发现与享受,让自己能够活下去。宪法是国家的法权表彰,而国家是现代人无可回避的存有样态之要素环节。你可以不喜欢他,厌恶他,想要消灭他,但是,你不能不先“面对”他,不论这个他是个暴力机器、伦理实体,还是父权象征秩序。把颜厥安先生的表达稍做改变:即使“有”了宪法,生与死的存在主义话题还是不会告终,因为“能够活下去”也意味着“能死”。然宪政则不是这样。近来国人将实现法治国列为目标,蔚为壮观,其中对于宪政之认识和思考尤引人注目,或从历史。或从逻辑;或引西学,或析儒我;或法理,或社会,抑或经济政治。颜厥安教授宪政法理学(constitutional jurisprudence)引起我足够的注意,在他看来,宪政法理学是个有待说明的概念,它与宪法释义学(constitutional dogmatics)以及宪法理论(constitutional theory)都不同,但最广义的宪政法理学包括后两者。宪法释义学是对特定有效宪法之体系性解释建构,而宪法理论则致力于探讨宪法释义学得以成立的国家学或政治学理论,这两者都是以“特定有效”(valid specifically)之宪法文本或宪法秩序的存在为前提。可惜的是,特定有效宪法文本或宪法秩序的存在,从来就不是那么当然的事,甚至宪法秩序的出现在人类文明史中是个特殊状态,即使在现代性的历程里,也是个充满争议的意识形态建构。而宪政法理学,就是在意识到“宪法秩序存在”的非必然性、高争议性甚至反常性后,所展开的批判性法学研究。我喜欢这种反思性的批判研究。 本书正是受颜公启发,思考当下中国法治之路、宪政之道的产物(本书的书名也深受颜公的影响),亦是江苏省“21l”工程和重点高校建设项目“小康社会宪政文化建设研究”之成果,更是我最近几年对宪政问题思考的一个初步总结。如果说颜公的研究侧重于从宪法文本出发分析“邦国”的发展,那么本书则是从社会生活出发来言说宪政之可行。 真正促使我对宪政问题思考的是在五年前,也就是我获得博士学位回来工作之后,最先的起因是我国加入WTO与山东受教育权被侵害的案件(由此而来的两篇论文收录于拙著《法律发展片论》中),尔后的片想更受法律社会学思潮的影响,从关注宏大叙事到关注具体事项,因为,在我看来,来自日常生活的话语才更有意义和价值。 现今的社会已由“法治”、“小康”而“和谐”,抑或兼而并进,然许多理论与现实问题还有待我们深入的思考和分析,本书的上篇首先对与宪政相关的自由、民主及其多数的暴政、中央地方分权做一个概要的思考,并以此分析“公民社会”、“和谐社会”以至“社会资本”与宪政之理论关联及法理之意义。下篇则是从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出发来拷问我们的宪政之路如何可能,急剧转型社会的分层不可避免,不同社会阶层的宪政生存状态和未来是各异的,而社会的最底层也是中国最大多数的农村及其农民对于我们要建设的“和谐”无疑是最为关键的,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认真对待。 荣幸的是,在过去的五年中,我能够得到为数众多的师友的指点、关心和帮助,我有太多的无法列举的歉意和无法完全表达的感谢。刘诚教授是我首先要感谢的,她对我一直以来的提携和关心,让我常常感佩到“无私”的伟大,她的勤奋和智识是我不断前进的榜样。感谢给予本书部分成果发表的《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等权威期刊的李小明、汪再祥、晨晖、李佳欣等编辑老师的不弃与抬爱。感谢法学系/院的同道们(我更愿意称他们为同道,如果他们没有异议的话。当然这里的同道还包括曾经的)给予我诸多的关心和支持,更为重要的是,在与他们的交流中获得的学术启迪是令我难忘的。我要感谢我曾经的学生而今的朋友们,本书的部分章节就凝聚了杨兵、刘娟、陆薇、王琳、刘勇、徐艳、汪梦、胡其平等诸君的辛劳和智慧。还有不能忘记的是,给予本书认真细致校对工作的柏娟娟君,她的积极向学的态度让我有理由相信她的未来会非常的美好。最后要感谢的是我的爱人和儿子,他们的支持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 还要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谢寿光先生和刘骁军编辑的不辞辛苦,他(她)们热情的帮助、认真而细致的校对与润色,使本书增色并得以顺利付梓。 时间过得真快,毕业已经整整五年了,在这个炎热非常的夏季,感慨颇多。我自以为我仍然是‘‘宪政”的边缘学者,对此的思考一定是非常的粗浅,惟有不懈的努力才能补拙,更希望得到各位方家的批评与指正。 7/31/2007 12:24:28于新城花园
|
|
|
|
精彩章节(点击查看)
|
|
| 媒体点评 |
|
|
| 查看书评 |
|
|
| |